如果有人觉得不喜欢,他是没有办法进这孔雀城的。
所以,就算是不喜爱,为了能回家,也难免违心地说一句非常喜欢,然后就被赠送全套高档面料缝制而成的孔雀服,开开心心地穿回家。
决心一生扑在服装设计行业的少城主,心里曾一度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任何事。
一个月前的一天。
他那天站在高高的城门上,俯瞰着城里纭纭众生,寻找下一件足以慰平生的设计作品灵感。仙风抚过,雀尾轻摇,白晰无暇的脸蛋上,隐隐透着压不住的自豪,人来人往的人群,都穿着他设计的华服,心血来潮,他默默地在心里说:“爹爹,你不是说全城的人都不喜欢这件衣服么?你看他们穿着多高兴!”
当初,老城主当天看到儿子兴冲冲地跑过来,告诉他有了得意的新作品时,就不负责任地随口夸了儿子有才华,可当老城主看到儿子试穿的那雀尾服时,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吐在儿子身上。深知儿子好不容易有了喜欢做的事情,不忍打击儿子的老城主就此闭关了,再也没有出来走动过。一是实在不想穿上那拖着尾巴的孔雀服,眼不见心不烦。二是也想看看儿子能不能管好这座巨大的私家城池。
“告诉我爹爹!我决定了,从今以后再好看的仙女我也不爱!此生只爱设计华服,恳请天地借力给我一丝灵感!”少城主理了理一丝不乱的发梢,身子站得笔挺,对着天空喊道,眼睛里清澈而透明,态度诚挚而端正,此情此景,没有人再会怀疑他对服装设计艺术的追求。
高耸的城门,离天际最近。
只听空中一声轻微的裂帛之声,天地之力向孔雀城少城主孔方元展示了一幅天地契约,瞬间隐而不见。
孔元似乎没有看清楚那份契约,而他想睁大眼睛再看一次时,一尘不染的金凤闯进他的眼底,翩然走过的身姿,如弱柳抚风,叩开了他的心房。
怦然心动。
孔雀城少城主孔方元完全忘记了他刚刚与天地签的契约,飞身下了城头,向金凤走过之后那抹飞红追去。
当他茫然地站在街中央,那让他失魂落魄的红色背影,早已不知去向。
幸好孔雀城就是他家的,这么大城里找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子,无非就是多费点人力。
确实不费劲,很快孔三万就给少城主传来了喜报。
“禀少城主,金梧苑入住了一位红衣女子!”
“要了高级套房,交了一个月的订金。”
“走,立马去金梧苑!”
“城主!明抢不太好吧!”孔三万好意的提醒道。
少城主理了理因为激动而乱了的两丝发梢,含愤叱道:“想什么呢!我是去找我大姐二姐!”
孔三万轻轻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忙不迭的陪笑说:“是!是!是!大小姐二小姐也都住在金梧苑。你看我这脑子,就是不及少城主聪明!”
孔少城主很快就赶到了金梧苑。
“哟!小弟呀——,是谁刚刚说的,再好的仙女也不爱,这么快就忘啦!”
“所以我说啊,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括咱家小弟!”
“害得姐姐们,正为这孔家后继无人发愁呢!”
“爹爹的胡子都气直了吧!”
姐妹俩一唱一和,对小弟进行无情的批判。
在金梧苑,任凭两位姐姐怎么嘲笑,少城主也不恼怒,只是不停央告两位姐姐帮忙,一定将那心上人看住一段时间。
“姐——我那时不是还没有碰到可爱的人嘛!”
“我现在有了目标,姐姐就忍心让我受苦?”
自小两个姐姐就把孔方元当成心肝宝贝一样宠着,小弟一撒娇,两个姐姐瞬间就不淡定了。
两位大小姐心里各自纳闷,也想知道究竟是何方高人,勾走了小弟的心。
三人一合计,两位大小姐亲自出马,来找刚刚入住的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