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广东新兴县,一场离奇的案件悄然上演。新来的李知县,正欲出城巡视,不料在半道上撞见一桩怪事。只见一座坟堆前,一名女子正哭得梨花带雨,但奇怪的是,她身上穿的并非素白的孝服,而是华丽鲜艳的衣裳。李知县揉了揉眼睛,再次细看,那女子却又换回了丧服,一副标准的哭丧打扮。
李知县心中疑惑,随行的官吏却纷纷摇头,声称大人一定是看花了眼。但李知县却固执己见,认为这其中必有蹊跷。于是,他下令衙役将这名妇女带回衙门,准备亲自审问。
回到衙门,李知县对那妇女进行了仔细询问。妇女泪眼婆娑,诉说自己丈夫刚刚病逝,今日正是“七七”祭奠之日,她怎敢穿着艳服前来?四邻也都作证,女子的丈夫确实是病死的。但李知县依旧心存疑虑,他坚信自己最初的观察没有错,这名妇女最初并没有穿丧服。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那妇女的左邻右舍看不下去了,觉得她一个寡妇,死了丈夫本就可怜,李知县却如此固执,于是联名上告到知府那里,状告李知县“无故拘押寡妇”。知府大人一听,火冒三丈,立刻下令让李知县在半个月内查明真相,否则就以“故入人罪”论处。
这下子,李知县可慌了神。他深知自己若不能找出真相,不仅名誉扫地,还可能丢了乌纱帽。于是,他豁出去了,亲自化装成平民百姓,悄悄溜出县城,深入附近一带进行走访调查。然而,一连几天过去了,他却一无所获,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
在一个雨夜,李知县正忙于他的秘密调查,谁知天公不作美,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他瞥见山脚下有间孤零零的草房,便快步上前,敲响了门。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位中年村妇探出头来,见李知县浑身湿透,便热情地邀请他进屋躲雨。
李知县灵机一动,自称是路过的算命先生,想要借宿一晚。恰巧此时,村妇的儿子扛着一天的劳累归来。李知县见状,从怀中摸出几枚银钱,请村妇准备些简单的饭菜。村妇笑着摆摆手:“咱家不是酒楼,只有些粗茶淡饭,您不嫌弃就好,哪能让您破费呢?”
夜幕降临,李知县和村妇的儿子围坐在火炉旁,边喝酒边聊天。几杯下肚,那儿子酒意上头,话也多了起来。他突然问起李知县:“您是城里人,那您知道现在的知县大人吗?”李知县点点头:“当然知道,听说姓李。”儿子嘿嘿一笑,神秘兮兮地说:“这李知县可是要倒霉了,因为一个女人的案子,他这官怕是当不成了。这事儿啊,就算是包公在世也查不清楚,但巧的是,这事儿只有我知道!”
李知县心里咯噔一下,立马来了兴趣。那儿子越说越起劲,手舞足蹈地讲述起自己的“冒险经历”:“不瞒您说,我是个小毛贼,那晚正好想去那户人家偷点东西。门没锁,我就溜了进去。没想到刚进门,就看见一个武举人老爷和那女人打得火热,完全不顾屋里还有个生病的丈夫。后来那女人端了个铜勺进去,我好奇地凑过去看,结果吓了我半条命!那勺里哪是汤药啊,分明是刚熔化的锡液!她就这么倒进那男人的嘴里,那男人惨叫一声就断气了。我吓得赶紧溜走,这事儿我可是唯一的知情人,可惜我一个小偷,就算知道真相也不敢去官府告发。”
李知县听得目瞪口呆,心中却是波涛汹涌。这案子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而他,恰好就是那个即将被罢官的李知县……
李知县听完那小偷的叙述,心中暗自窃喜,仿佛捉到了一线破案的希望。他故意逗弄那小偷:“你这小子,明明手握真相,为何迟迟不去告发?”小偷挠挠头,无奈地说:“大人,您也知道我这身份,我一个贼,哪有人信我的话?这不是自找麻烦嘛!”李知县看着这小偷,心中一动,觉得此人虽为贼,但本性不坏,不过是为了养家糊口才走此歪路。而那老妇人也是一脸和善,他便心生一计。
“小子,你听好了。”李知县拍拍小偷的肩膀,“偷鸡摸狗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看你也是个聪明人,不如跟我进城,我给你点银子,你去做点小买卖,如何?”小偷一听,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连忙点头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