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逃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个夜晚,无数人的命运和我一样被改变了。
可能是大脑的应激保护在起作用,本该记一辈子的命运之夜在我的印象中越来越淡,死去的父亲与感染的母亲也忘却了。我的自我催眠太成功了,在看到这段走马灯之前,我一直坚信我的双亲还活着,在地球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安了家,等着我。
太蠢了。
这十二年来,我都在追逐什么啊?
初夏的那个命运之夜发生与十二年前,今年我三十岁了。那些年的噩梦经历我不想多谈,单说我进入曙光四号安全城的事儿吧。
命运之夜后,我辗转了五年,终于进入了曙光四号安全城,它是这个地球上人类为数不多的乐土之一。在那里,我接受了一项由军方主导的人体实验。
简单来说,科学家们研制出了一种疫苗,不是让活死人转变为人类,而是让人类转变为半成品活死人,既有活死人的力量、敏捷、恢复力和耐力,又兼有人类的理智,不残暴不杀人不茹毛饮血。
前前后后,疫苗的临床试验做了数十次,死在病床上的人数以百计,无一例成功。军方忍无可忍,下达了最后通碟,只允许再做最后一次人体实验,如果失败,彻底放弃疫苗。
疫苗成功了,我就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幸运儿。
在曙光四号安全城被活死人尸海破城之前,我已是城中的二号人物,第一战力,手持一把扇门巨剑,在尸潮里穿梭来去,似砍瓜切菜,如入无人之境。
说起来,人们还因为我厮杀时毫无顾忌,以伤换伤的打法给我起了个诨名——
疯狗。
曾经,我满心希翼着父母尚在,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身一人,可是到头来,还是空梦一场。
可恶的走马灯,混蛋!
奇怪,我突然不想死了。
不是想偷生,而是……
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没能好好活下去。
我还想继续忏悔,可惜没时间了。核爆带来的光和热将我吞噬,连着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活死人,灰飞烟灭,干干净净。
…………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我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原来我身处一条河流的浅滩之上。
这是哪儿啊?
不对,我不是死了吗?尸海、城破、核爆、走马灯……
口渴的厉害,不管了,先喝点水再说。
等等,我的皮肤有这么黑吗?
我扑到河边,水面倒影出一张陌生的脸:深眼窝、低颧骨、平颚骨、高大的鼻子以及深棕色的皮肤。
这分明就是印度阿三啊!
呃……头疼。
我不知道头疼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脑海中已经多了很多不属于我的记忆。
火种战役、外星人、联邦、能力者……这个地球也不太平啊。
我很快就接受了我穿越的事实和这个平行宇宙的设定,并且开始考虑如何回到我的世界。
说来也巧,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外号叫“疯爵”,和我的“疯狗”只差一个字,通过疯爵的回忆,我了解到造成他死亡的是一场伏击战。
两天前,印缅边界(即婆罗多郡与宝象郡),五个龙级能力者爆发了一场大战,疯爵虽强,但双拳难敌四手,败了。
他受了重伤,后跳进钦敦江逃跑,顺着江水漂流一天一夜,这才躲过追击。
疯爵的伤势的确很重,但他的直接死因是毒杀。根据他弥留之际的回想,应该是那位名叫坎巴朗.宗拉维蒙的护卫官用了阴招,将某种剧毒注入了自己体内。
那个叫雷吉诺德.桑切斯的护卫官想来也诡异的很,明明出手次数寥寥无几,却总能干扰战局,几次令疯爵的突围不成。
啊,不管怎么说,我对疯爵恨之入骨的这几位心怀感激,要不是他们,我怎么能借尸还魂呢?
从异世界回家的方法以后再考虑好了,我现在还陷在若开山脉里(若开山脉:主要位于缅甸西部,伊洛瓦底江以西,又称阿拉干山脉),先回到人类社会吧,让我见识一下2049年的地球。
…………
我是一个平行宇宙穿越者,我的故乡被一场瘟疫荼毒成了活死人的乐园。
我要回家,我必须回家,带着这具身体回家。曾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当我了解了这具身体所带有的异能时,我坚定不移的相信我的穿越是上帝或者佛祖的安排。
有了这个异能,加上龙级的异能开发程度,我能将所有活死人送回坟墓。
将来会有那么一天,我是英雄、是救世主、是父母的骄傲,甚至是活死人之王,不过现在……
我是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