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菀是在顾珩怀里醒来的,她抬眸便是顾珩那张棱角分明的脸。
他长得好看,每次在近距离接触的时候,顾菀都忍不住用手指描画他眉眼的形状。
这次,她只怔怔看了他许久。
拖着酸痛的身体从他怀里钻出来,还不忘给他掖掖被角。
洗漱、换衣服,她都轻手轻脚的。
昨晚顾珩睡得晚,给她针灸、换衣服、擦汗降温的,而她又一直在那躺尸不配合,他其实怪累的。
最后她被顾珩拍睡着的时候,天都快亮了。
行了,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正当顾菀准备下楼准备早餐,一打开房门便闻到了一股饭菜香气。
家里进田螺姑娘了?
顾菀快走了几步,在下到楼梯一半处看见了正在厨房里忙碌的…任歌?
“起来了?”任歌掀眼皮看了顾菀一眼,语气波澜不惊的,“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没带你的份。”
顾菀拿出手机,打好了字伸到任歌面前:你怎么进来的?
任歌将一碗海鲜粥倒到瓷碗里,“顾珩告诉了我密码,我是他的秘书,也适当负责他的生活起居,你别多心。”
顾菀咬了咬下嘴唇,看着一桌子“廖记广式早茶”的打包袋不舒服。
这家早餐店,离锦官城南辕北辙,还需要排好长时间的队…
“放心,这家店做得干净又好吃,比家里的味道要好得多,况且我了解顾珩的口味,知道他最喜欢什么。”
比家里的味道好得多…颇有些野花要比家花香的意思。
任歌说话要么直来直去,要么连讥笑带讽刺,听着又累又不舒服。
顾菀喉头发紧,唇瓣翕张,就是发不出声音。
任歌将所有的食物重新热了一遍。
“你不用在这看着我,我知道厨房里的器具怎么用,对于锦官城,我比你熟悉得多!”
顾菀自嘲:明知道她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还傻站着这么久听她数落,一点儿都不长记性!
她转身欲离开,任歌就在她背后喊着:“把门口的垃圾带走…真是不知道你怎么给人家当老婆的,你连打扫房间都不会吗,怎么能攒那么多垃圾?”
顾菀顿了顿脚步。
原来,任歌不只是带了早餐来,还“顺便”打扫了卫生。
顾菀苦笑,这是逼宫来了!
随着关门声响起,任歌的嘴角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不久,顾珩一边叫着顾菀一边走下楼梯。
他白衬衣的领口微敞,脖子上挂着松松垮垮的藏青色条纹领带,宽肩窄腰,熨烫平整的西裤更衬得他的腿笔挺修长。
他颠倒众生的脸,足够让所有女人为他前赴后继肝脑涂地,任歌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