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曼达为自己续了一杯茶,又说:“你来找我,应该不只是为了跟我说你收到信了吧?” 他的洞察力也随着时间变得愈发敏锐了。 王放下了杯子,思索了一下,说道:“你曾经对我说,你深爱着提姆夏,若不能娶她为妻,生命便没有意义。”他看着面露羞赧之色的友人,“可当我询问提姆夏时,她只说愿意跟你走,却并不承认她也爱你。” “她都愿意跟我走了,自然是爱我的!”冷不防被友人戳中脚痛,胡曼达立刻奋起反抗。 “是这样吗?” 在那双透彻的金色眼睛的注视下,胡曼达很快败下阵来,不甘心的承认,“好吧,一开始的确是我单方面的一往情深。”他不服气的补充道,“但提姆夏她聪明的选择了我这个爱她的人,而最后她也爱上了我!所以我们一起获得了幸福!” 似乎被他们的幸福所感染,王轻轻的笑了起来,若有所思的低喃,“果然还是要和爱你的人结婚才好么……” 阿修罗王订婚的消息早已昭告天下,胡曼达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你的未婚妻不是你自己选的吗?为什么似乎有所不满?” “对我的儿子来说,她是最适合的人选。”王毫不犹豫的说。 “……又是血统。”胡曼达缩了缩脖子,嘟哝了一句。 王不欲解释,径自伸手取过水壶,为自己斟满。 胡曼达看着他那如行云流水般优雅高贵的仪态,再看看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忍不住调侃到,“就算你不爱她,要让她爱上你却很容易。” ——你要和爱你的女人结婚,她才会爱你的儿子。 那一天的话语滑过耳边,可是—— “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爱上我呢?”阿修罗王不解。 如果是舍脂的话,只要他确保她神妃的地位,她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儿子。 “呃……”胡曼达一时也张口结舌,过了一会儿才搔着头发,试探到,“要不,你还是想办法爱上她吧?夫妻相爱,才是幸福之途啊。” 王思索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怎样才能爱上她。” 那个姑娘确实美艳动人,即使在以容姿著称的阿修罗族中,也少有能与之比肩者。她也天资聪慧,很快便能熟练运用神力。同时,她又野心勃勃。初见之时,他已经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引诱,之后的每一次见面,她都利用各种机会,想方设法的吸引他的注意。 他早就看穿了她的目的,也并不介意让她如愿。 有什么关系呢?有欲望才更好掌控,不过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罢了。 他的心无法被这种纯粹的利益交换触动,而汲汲营营的筹谋却是她的全部。 胡曼达也给不出更好的建议,只好说:“好好待她,也许有一天你会忽然发现已经爱上了她。” 阿修罗王无法想象会有那样的一天,但他依然尊重友人的意见。他微微颔首,放下茶杯,站了起来。 “要回去了吗?” 阿修罗王注视着友人满是皱纹的脸,那平静的神色里透出岁月洗练的沧桑和淡然,而他眼底深处的不舍,却依然保持着率性与真挚。王仿佛又看到了他年轻的模样,恍如昨日。而下次,是否还能再见? 人类的一生,于神族而言,只是一个转身的停顿。 花开又落,是最简单的真理。习以为常,却也总是不忍惋惜。 王抬起手,一支羽毛笔便出现在他的指间。 胡曼达惊讶到,“你还在做这个呀?” 用幻力构筑羽毛笔,一度是王闲暇时的游戏。 王将它递给胡曼达,“这支笔上附了咒语,想联系我的时候,就用它写信吧。” 胡曼达不客气的接了过来,迎着阳光看了看。那只笔栩栩如生、精美绝伦,每一根羽枝都仿佛会呼吸一般生机盎然。 “我知道了。”胡曼达露出了如年轻时一般清爽的笑容,冲王促狭的眨了眨眼,“难怪神族的信差总是效率底下,原来都是因为缺乏锻炼。”他站了起来,向阿修罗王伸出了拳头,“祝你幸福,我的朋友。” 阿修罗王握起五指,熟练的与他碰了一下拳,“再见。” 在永远的别离前,一定还能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