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看到邱晨已经在这里等着了,高兴的样子反映到脸上,一秒变脸微笑。
两个人握了一下手,赶紧坐下来吃饭。
约翰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邱晨对以后的人生规划。
邱晨却感觉越听那叫一个熟悉。
这不是昨晚马文涛那一套吗?
约翰今天梳了一个背头,还戴上了黑色框的眼镜,从昨天运动装脱离出来,颜值和气质直接上升了几个档次。
邱晨就有种感觉,似乎这种穿着西装的样子才是他本来的风格。
约翰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看他有些不太熟练的动作,邱晨以为他是不会用筷子。
“不好意思老兄,我忘记提前问你是不是会使用筷子了。”
看到邱晨要起身去拿勺子,约翰连忙拦住。
“不不,不用的,您太客气了,这不妨碍我吃晚餐,说实话今天我来是有事情想要跟你沟通。”
邱晨重新坐下,然后问道:“有什么事情吗,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尽我所能帮助的。”
“我从收集的资料和跟你交谈分析,你是一个很想打比赛的学生,我现在正好有一个这样的机会,我觉得你非常适合。”
果然,邱晨猜的丁点不差。
“是跟骨头一样接一些街球的比赛吗,其实我对街球兴趣不太大,我也没了解很多街球的招数和习惯,昨天晚上是我第一次参加街球的比赛。”
邱晨用英语断断续续说完了,而且看约翰的表情,他是完全听懂了的。
邱晨舒了一口气,自己的散装英语好像还行?
约翰赶紧摇头:“不是的,请你相信我,我当然能够看出来你是一个标准的科班球员,所以我说的比赛是职业比赛,NBA。”
邱晨心跳漏了一拍,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玩意,NBA?你在逗我吧。
直到听到约翰再次重复了一遍NBA,邱晨才心跳逐渐加速。
“所以,你是一个球探?”邱晨谨慎的问道。
眼前的人四十多岁的年龄,从各方面看起来都很像球探的风格,但是邱晨觉得他的眼神不对劲。
球探的职业习惯就是戴着审视的眼光观察人,很容易造成人的不适,约翰反而更像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成功商人。
“不不不,我不是球探,但是我觉得你完全有能力可以打进NBA,相信我,我的好朋友刚刚买下了密尔沃基雄鹿队,现在急需变革,缺少的就是一个像你一样的后卫。”
“而且我绝对是有这个能力说动我的好朋友,就是雄鹿的新老板签下你的,那个蠢蛋只是把买下雄鹿当作一个商业行为,他根本不爱看球,我才是真正的雄鹿球迷,我懂篮球,能看出来你是有这个实力的。”
约翰没有刚才吃饭的从容了,一边非常急迫地说,一边用手比划不停。
约翰的一席话让邱晨智商不够用了,但是此时脑子依然还在发懵,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直接,NBA?
不会是骗子吧,有这种好事?
雄鹿这支球队邱晨是知道的,13到14赛季的联盟战绩倒数第一,之后两三年里,记忆中好像也不温不火,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起色。
至于14年球队被收购,换了老板,这件事邱晨是真不记得,不过这也做不了假,回去谷歌一下就都知道了。
虽然是从17年重生回来,但是一个联盟的鱼腩球队,实在让邱晨唤醒不了什么印象。
毕竟不是五年后那种新闻满天飞的互联网时代,现在移动端手机新闻还没有那么普及。
唯一让邱晨印象深刻的,就是重生时15到16赛季雄鹿有个锋线叫阿德托昆博,打的似乎还不错,场均能拿个15分左右,然后就是一个三年级新秀米德尔顿暂时充当着球队老大的位置,作为球队核心来培养。
现在才14年,邱晨对雄鹿的印象也模糊了很多,至于现在球队老大是谁,更衣室领袖是谁,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