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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偌大的一个阳县,想要寻一个人并不容易。  明照在上灯节那天卖灯笼的地方转悠,若是那天她没有看花眼,那胡秋现在真的就在阳县,想着那晚胡秋单身带着一个小孩,身上穿的是老红的布衣,头发梳的很整齐,大概刚出门,一丝疲态都没有,应该是附近的住户,就是不知道住哪。  当然也有可能是旅居到此,人都已经走了。  两种情景各占一半的可能,但明照内心还是比较愿意相信前者。  挨着街坊转悠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走到一间食馆,福至心灵的,明照的脑袋灵光了一会儿,她挨个儿地问西市摆摊的那些小商小贩,这附近有没有卖豆腐的店子或者摊子的。  有,当然有,而且不少。  一位脸上都是褶子的大爷告诉明照,这附近他吃过得最好吃的豆腐是西市里边彤光街上的一家,水嫩滑口,香!  普通的豆腐都有一股子浅浅的豆腥味儿,而那家没有,就冲大爷这一句话,明照问清楚地方后就迈腿去了,如她所期待的那样,胡秋就在阳县。  明照走进一间茶棚,几张桌子摆的随意,不值钱的茶叶泡一大壶水,没什么好喝的,却两个铜子管到水饱,放到手里还能暖暖。  这里除了明照,还聚了好些个来歇脚的苦力,外边一个石墩子旁有两个小孩在玩石子,一个不停擤鼻涕的男孩傻不愣登蹲在旁边看着,明照向他招手:“去,给买碗豆腐脑儿。”  小孩听话地去了,跑向了明照指的那个卖豆腐脑的摊子,没有老板娘,只有一个手巧的男人和一个孩子。  胡秋穿着打了布丁的围裙,手脚利索的舀了一碗白嫩的豆腐脑,热气腾腾的,她嘱咐着小孩:“小心烫。”  旁人闻见了香气,摸了下兜里:“给我也来一碗。”  “好嘞!”  胡秋忙着招呼客人,小孩则端着豆腐脑回了茶棚,明照给了一块饴糖,让小孩玩去了,她坐着远远看胡秋忙碌的样子,一会儿,她低头舀了一勺豆腐脑送进嘴边,热气刚到嘴边,舌头就已经感受到了以前熟悉的味道,满满一大口,从舌头滑到喉咙再到肚子。  一勺豆腐脑,明照吃出了眼泪,整个眼眶都泛着湿润的红色。  明照不是个细嚼慢咽的人,小时候想着赶快吃完饭就能出去混,于是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现在长大了也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永远都是一副饿死鬼的吃像,以前她老子娘在的时候就不知道说过她多少次,总是吃像太难看了。  一碗豆腐脑扒拉几下就光了,明照还把碗拿起来舔舔,任然是意犹未尽的样子,半晌,明照又招来了那个小孩,让她把碗送回去。  这个时候,天快黑了,两个人前后脚的离开了那块地方,走往不同的方向。  明照回家的时候没有赶上晚饭,但是厨房里还是给她留着,就在灶上温着。  堂屋里烧着火盆,点了一盏油灯,李莫争在做竹编,而明蕊脚边放了一堆彩色的丝线,他在做五福结。每年过完了冬至,街上都会兴起戴五福结的风气,意在除晦气,迎祥瑞,是个吉利的东西,李莫争手腕上已经带了一个,短短的一节,就当带手链了。明蕊手上编的那个,小指粗细,一分长,够缠在腰上做腰带,不过李莫争却是万万不会戴,花里胡哨的,活像腰上缠了一条彩色的毒舌,时刻会有种被勒住的紧致感。  明照搬个凳子做到火盆旁边,看着专心致志的两个人,故意轻咳了一声,强调自己的存在感。  “有什么事,说吧!”  明蕊一笑,他太了解自己这个妹妹了。  “那个以前街上卖豆腐那户瞎眼刘大娘还记得不?”明照说,李莫争一听讲的是曾经的事情,手下的活就放慢了一点,竖起耳朵听的仔细。  明蕊的记性好着,他记得每回明照在外面野了一段时间后回家,手里总是会拿着外面买的豆腐,就是街上刘大娘卖的豆腐,“原来是遇到以前的街坊了,都是乡里乡亲的,难得在这里还能遇见,改天去拜访拜访。”  等的就是明蕊这句话,明照独自贸然去找胡秋,且不说冲撞不冲撞,她一个独身女子进人家门,万一惹来什么疯言疯语的,打扰到胡秋之后就不好了。  晚上拿热水泡了脚以后,李莫争就看着明照四处翻箱倒柜的到处找东西。  李莫争躺在床上,本来准备睡了,可灯亮的晃眼睛:“姑,你找什么呢?”  “前两天,你爹给咱俩做的新衣服呢?”  李莫争翻了一个白眼,还当什么东西丢了:“过了一边水,外边没干呢。”  新衣服穿不成了,然而更糟糕的事情在后面,李莫争刻的版画被烧了。  这个事儿是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李莫争才发现的,昨日太阳好,李莫争把刻好的竹片都晒到了自己家院子里,就在一角落,既不挡路又不碍事,还是自己家院子,李莫争就只等着晚上收,却不想晚饭一吃就忘了,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十几张版画都变竹炭了。  一共十八张,只剩下柴火堆上边儿的两张,当明蕊提着东西要去拜访胡秋的时候,明照抽不开身,版画那活儿是她替李莫争接下来的,这会儿她得给人当孙子求人家把收货的日子再往后挪挪。  版画是明蕊烧的,他当那是柴火,根本就不知道,李莫争和明照也都不想事情跟他说,这么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讲出来不免有点责怪的意思,两个知情的人都非常默契的不说,达成了高度的一致。  黄昏,三个人前后脚的回了家,明照回来的最晚,她带着一身的灰尘回来,明蕊看了,笑她像小时候一样,在地上滚了一圈,明照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她去给人家当了一整天的孙子,用了浑身的功夫耍了一遍猴戏,才换得了金主的一个点头。  李莫争上山伐竹,顺道给住在山上裴辛言道了一声新年,喝了人家一杯热茶,过的但也快,剩下要赶工的都是些精细活,快不得了。  明照帮不上忙,旁边晃悠了两回,就跟明蕊旁敲侧击胡秋的事了。  秋胡早先嫁了一个女人做夫郎,但他嫁的女人去的早,也没留下什么家财,只是老家是阳县的,胡秋将亡妻的骨灰送还故里,入土为安之后,也随亡妻定居至此,独自一人带着一个孩子,靠着豆腐摊子营生。  明照先是问了胡秋的亡妻何时去的,后又问那个孩子多大,一阵的东问西问,看似闲话家常,却实则暗藏玄机。明蕊从来没见过自己家妹妹追男人,娶夫郎的,自然也察觉不了明照的用心,一五一十的全说了。  守寡近一年,膝下育有一女,六岁。明照和胡秋是青梅竹马,彼此也算是知根知底。  李莫争那边,刻版画刻的昏天黑地,像是一个赶工课的学子,晚上天黑都恨不得用两根牙签撑着眼皮,两三天就已经有一点儿变鬼的感觉了,一回明蕊见了,心疼的不得了,问是怎么回事,被李莫争敷衍过去了。  “明照——”明蕊叫住了准备出门的妹妹,表情没由来的严肃。  明照开门的手一顿,僵在半空中,心里咯噔一声,见自家哥哥逐渐走近,看到他梳着的夫郎发,手忽然松了下来,心里感觉没什么了,自己也没有要瞒着谁,又不是什么坏事。  “哥,我想娶胡秋……”  “小争这几天怎么……”  两个人几乎同时出声,都只是刚开口,却均是愣住了。  李莫争此时还窝在房间里面拿着小刻刀,一点一点地雕琢自己的版画,院子里的私语半点都进不了她的耳朵,只有那只曾经尖牙利嘴的大白兔子在地上的那堆竹屑里刨来刨去的声音不时的折磨一下李莫争的神经。  院门口的两个人都愣住了,明照低低笑了一下,她发现自己又干了一件蠢事,那就是把自己看的太重,还高估了一下明蕊,不过这也没什么,将来也总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早一点讲晚一点讲都不差什么。  “你要娶亲!”明蕊脑子转的有点慢,半天才把娶胡秋和成亲联系起来,高兴的几乎都要流出眼泪来:“爹娘死前还在念叨你的终身大事,怕你找不到好郎君,总算……爹娘可以瞑目了!”  “这事儿还不一定能成呢……”明照忙说。  “你过来。”明蕊回屋,从箱子里拿出了一身新衣服,料子是前些日子孟小相公送来的,昨晚才收针,“要去见人家郎君,这么邋里邋遢的去怎么好。”  邋遢吗?  明照不自觉低头看,才穿一天,也没哪脏,除了褶儿有点多外也没什么。  明蕊又嘱咐:“一会儿去找小争拿两个小老虎、小蝴蝶什么的,胡秋不是有个孩子嘛!路上再买点糕点,别空着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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