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男人不喜欢在这个方面得到女人的认可。
盛时许也不例外。
沈柒南垂眸看了看表:
“刚刚开始到现在大概是15分钟,所以按照平均一个小时算,我们已经做了1/4。麻烦盛时许先按时支付五万的1/4,也就是一万二千五百元。”
盛时许:“……”
“身为秘书,还是需要预防您今天白天欲求不满,还好下午您就见到姜小姐了。”沈柒南忽然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包,拿出了一盒杜蕾斯,“考虑到您还在婚姻存续期,如果遇上一些类似‘白月光带球跑’的事情,对公司影响不好,所以——”
“一个够吗?”
“还是整盒都给您?”
盛时许:“……”
最终,盛时许还是黑着脸转了账,而沈柒南则是收拾好自己的衣裳,利落干净地下车,搭乘盛时许的私人电梯先行离开,头也不回。
颇有一种提裤子不认人的感觉。
既然是“卖”,那就要有“卖”的自觉。
至于盛时许,她管不了那么多,帮他安排好上午连轴转三个会议的行程就行。
反正是他自找的。
——
直到下午,盛时许才勉强松了一口气,开车到附近的商场去找姜一嘉。
姜一嘉一见到他,便迫不及待地向他炫耀手上新买的戒指:
“时许哥哥,你看,六克拉的大钻戒,是不是很漂亮?”
盛时许凝视着那颗钻石,眸色渐深。
他一眼便认出来,这是他送给沈柒南的婚戒。
成色极佳,仅有一颗,学名[南星]——是他在欧洲拍卖会上高价拍回来的,百万级别的钻戒,独一无二。
他让自己的语气尽可能平静:
“哪来的戒指?”
姜一嘉笑靥如花:
“时许哥哥是不是吃醋了?你看我老是让你买戒指送给我,你又不送,我就只好自己买了。这是个二手钻戒,才十万呢!还好我手快抢到了……”
十万?
盛时许总算是知道,沈柒南那天给医院的十万块钱怎么来了。
沈柒南轻描淡写的一句[丢了],原来竟然是偷偷给卖了!
好你个沈柒南!
竟然敢卖掉他送的结婚戒指!
而且还只卖十万?!
真是个蠢得无可救药的女人。
只是钱而已,只要她稍微服个软,跟他说一声,要什么没有。
盛时许直接点了一根烟,指了指附近的珠宝店:
“二手的钻戒不吉利,现在你进去挑一个全新的戒指,挑好了告诉我,我买单。”
“至于这个钻戒,我拿走了。”
姜一嘉双眸一亮。
盛时许拿走她新买的二手钻戒,这肯定是吃醋!以及,终于想要好好补偿她这个“救命恩人”了!
她不客气地走进了珠宝店一顿挑,最后选了一款三克拉的粉钻,造型别致,大概七八十万左右。
他愿意松口,亲自给她买钻戒已经是莫大的恩惠。
毕竟,她可是要长久上位做盛太太的人,要学会懂事,买个小点的,卖个乖巧,才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