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天,三人都在家里宅着。
除了倒垃圾拿外卖,基本上是没出过家门一步。
终于,在13号下午5.20分左右的时候,他落下了书籍的最后一笔。
“你要知道,他就是小王子,你要将他回来的消息悄悄告诉我,以此慰藉我的忧伤。”
写完这句话,陆寻在下一行写下现在的时间,2004.09.13.17:20,这算是一个纪念,随后将钢笔盖上笔帽,轻轻的放置在一旁。
看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本子,陆寻长出一口气,心中万吨重担卸下,仿佛是完成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一样。
能让这篇名着在这个世界再度焕发新的第二春,对于陆寻来说是一件很庄重荣幸的事情。
秦雅南站在他身旁,身上的睡衣已经再度换成之前的款式,因为她发现,不管自己穿得多严实,只要让陆寻逮到机会,就会把她按在角落狠狠欺负一番。
“写完了吗?”她问道,声音有些急不可耐。
一双眼亮晶晶的,跟看见宝藏的寻宝鼠一样,眉毛疯狂挑动,探头探脑的朝着笔记本上看去。
与林婉不同,秦雅南不喜欢等待的感觉,所以她每天都会在陆寻写完后第一时间追读,而不会选择等陆寻写完后一口气看个爽。
追剧看的时候很爽,但是看完之后那种需要等待的空虚和寂寞就尤为的磨人。
但也不全是坏处,她很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每一个故事。
秦雅南这两天每晚都要在床上翻来覆去思考好久,脑海中迷迷糊糊的幻想着书中的一切,同时也在猜测故事下一步的发展。
一个长着一头金发的小王子,他的星球,他的玫瑰,还有那只藏在盒子里的羊。
有趣好玩的背后,是引人深思的无尽哲理。
等到最后一笔的墨痕干透,用手摩挲其上不会有任何变化后,陆寻将手中的笔记本合拢递给秦雅南。
“这下可以了。”
秦雅南赶忙伸出双手,毕恭毕敬从陆寻这里接过笔记本,虽然她的态度有些谨慎过头,但是看在她这么虔诚的份上,陆寻决定把这份手稿送给她。
毕竟他也不是一个不讲究的人,雪糕大馍馍都吃了那么多了,也该结结账了。
秦雅南拿着手稿回坐在椅子上认真的看着,陆寻则是走到外面沙发上坐下,林婉紧跟在他身旁,抱着他的右手手臂,双手在陆寻手腕轻轻按压。
这是她从医生那里学来关于手腕关节的保养按摩。
虽然从具体疗效上来说毫无卵用,但是没有人能拒绝将手臂放在深渊中来回磨蹭的快乐。
陆寻正对着落地窗,透过明亮干净的窗户,他能看到别墅中院落中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景象。
院子中的草地绿油油的,一场雨让它们的数量成倍的暴增,几乎不过短短三两天的时间,就已经呈现出一种百草丰茂的感觉。
此时雨已经停了,天空也不再像前几天那样阴沉沉的,不是雨过天晴的蔚蓝,反而是一种如羊脂玉般的莹白。
就像是整片天空都笼罩在一片白色的雾纱之中。
几缕阳光顺着云彩的缺口处洒下,照在大地呈现出璀璨的金色。
夕阳打在人脸上,竟然给人一种恍若隔世的飘忽之感。
雨珠一颗颗晶莹剔透,如这天底下最纯净的宝石一般散落在草地,时不时折射出些许七彩的光芒,似乎在提醒人们,你看我多漂亮。
这是雨神遗留给人间的宝藏。
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嚷着,它们总是在暴雨袭来的时候消失,然后又在雨停之后出来。
陆寻双手揉捏着椰子,看着窗外的景色有些出神。
林婉陡然出声说道:“我最近也想写点东西。”
“哦?”陆寻的动作一滞,扭过头疑惑的看着她,随后继续揉捏。
或许是觉得在享誉世界的大文豪面前提创作有些丢脸,林婉俏脸上染上几抹红霞。
她咬咬嘴唇继续说道:“最近看你在写,所以...”
两人心意大多相同,所以陆寻当即就感觉到林婉脑海中的想法。
他笑了笑,赶忙说道:“别担心,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