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中热油,打入四个母鸡蛋。
“哇,居然买到一个双蛋黄,赚了。”
四个鸡蛋双面煎至金黄之后,徐尽欢将其盛出放到案板上切成小块。
热锅凉油,这里只需要一点点的油,倒入葱姜蒜煸炒爆香切好的鸡蛋放入锅中倒入九十九度的开水,在水开之后加入都豆腐块。
这里的豆腐最好选择水豆腐,不要老豆腐,味道酸。
紧接着将海鲜菇和火腿肠倒入锅中盖上盖子焖煮五分钟。
卡死五分钟,时间到了之后加入调料。
盐一勺、胡椒粉一点,生抽一点,搅拌搅拌。
再放入翠绿的大白菜煮到断生,再加入一些枸杞,最后撒上不可少的葱花。
徐尽欢看着这碗珍珠翡翠白玉汤,两个字:清爽。
不过还少了一道菜,那就是他的糟猪蹄爪。
徐尽欢迫不及待的打开钵口,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
没吃呢,人已经有三分醉了。
将蹄方拿出来,拆开豆腐布,蹄方切成一块块的薄片。
一口猪蹄下肚,口感软中带弹,酒香与咸鲜融合为一体。
有着淡淡的酒香,还有种回味的甘甜。
这么多徐尽欢是吃不完的,赶紧叫傅子晋来一起消灭。
傅子晋来的速度很快。
在看到猪蹄肉的时候第一时间是拒绝。
“不要,这个肥肉看起来好明显,而且怎么一股浓浓的酒味,你不是不能喝酒吗?”
“我没喝酒啊,酒味就是从这个猪蹄散发出来的,你快试试啊,做这个花费的时间可长了,我下次弄这个指不定要几个月之后了呢。”
糟猪蹄爪最适合夏天吃了。
说完徐尽欢又自己夹了一块吃起来。
说还要减肥的,这口猪蹄肉吃下去,白减了。
不过这个汤拌饭吃也很好吃的。
傅子晋将信将疑的吃了一小口。
顿时好吃飞起,淡淡的酒香,浓浓的回味,每一口都是又Q弹又好吃,下酒,又下饭。
“我收回刚刚说的话,我爱吃肥肉。”
......
第二天早晨三点,徐尽欢在一阵门铃声的吵闹声中醒来。
开门一看,果然是傅子晋。
他已经穿戴整齐了,一身运动装显得非常年轻有活力。
相比于一脸胡茬的徐尽欢。
“你等会啊,我收拾一下。”说完徐尽欢走进卫生间开始整理自己。
二十分钟后,一个比傅子晋还阳光活泼的男生出现。
徐尽欢将登山包放在沙发上,去厨房准备了一些干粮。
“走吧。”
徐尽欢和傅子晋一人一袋包子,边吃边出门。
现在这个时间,说不定还能赶上一次山顶的日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