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庆来回来就给原主写了一封休书,说自己没有碰过原主,和原主没有夫妻之实。
现在更是恋爱自由,这种包办婚姻是封建糟糠,是过去式,他一直把原主当妹妹,从来没有过男女感情。
王富贵一直对原主有心思,他说反正原主是他家买来的童养媳,嫁谁不是嫁?
原主是认识一些字的,她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但礼义廉耻还是知道的。
她不同意,当晚就被王富贵强奸了。她当时很绝望,拼命的求饶呼喊,但都无济于事。
第二天原主还遭到了王庆来那个媳妇的劝说(嘲讽、辱骂),原主心灰意冷,她心中对这家人满是恨意。
那天半夜,原主忍着身体的不适,她准备放火烧死这家人。
火刚点着没几秒,就被起夜上厕所的王父发现,他大喊叫醒儿子,几人没几下就把火灭了。
原主遭到一顿毒打,丢了半条命,后来他们把原主锁在柴房里,每天只给一点吃的吊着命。
那个女人住不习惯这里,王庆来心疼媳妇,王家老两口心疼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让他们提早回了部队。
他们走后,王母手里拿着鞭子,每天盯着原主干活,原主稍微慢一点,都会挨一鞭子。
不到10天,原主瘦的只剩骨头,他们见原主半死不活,怕她死在家里晦气。
趁晚上没人,他们把原主弄晕带到后山,挖了一个坑给活埋了。
就这样,原主结束了她短暂又可悲的一生。这时的她才18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