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菲菲承认喜欢林风,又加上女配甲,风云际会,理应成就四角恋,但是莫菲菲雷声大雨点小,又渐渐将其变成了三角恋。 三人不知道怎么纠缠,反正好像到现在也还没尘埃落定。莫菲菲只看了前面的一点剧情,剧情后续怎么发展实在是一无所知,也是爱莫能助。 林风冷目睨了她一下,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少爷,您回来了?” 尹静书看着莫菲菲,不禁有丝嫉妒,虽然说她同样是佣人的女儿,但是她父母双全,又在林家呆了多年,根基深厚,生活条件比她好太多了。至少,她父母只有她一个宝贝女儿,还能供她学这学那,还能给她买一把不错的琴。 她什么都没有,包括林风,她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对她若即若离。她想放弃,但又总是不甘心。 莫菲菲一脸的笑,道:“少爷,您不在英国过圣诞吗?”两个月前,听说他外祖父身体不适,他和林夫人去了英国,学校里都提前请了假。圣约翰贵族中学是林家带头出钱出力办的,而林风成绩够好,请假自然不难。 “怎么,你很想我在英国过圣诞?” “没有呀,你回来真是太好了!我想圣诞节这么重要的节日,少爷你财大气粗,是不是可以送我和静书礼物呀。你随便从指缝中漏一点就够我们惊喜的了!”平日莫家人谨守本份,但缝年过节,老板本来就会施恩于员工的。林夫人是中英混血比较注重圣诞节,往年也会送点东西给莫菲菲。这并不像章小鱼从前看过的棒子戏中的一样,财阀当家对下面的人毫无人情。 林风嘴角微扬,忽听尹静书道:“菲菲,你要和钱学长去参加舞会吗?好棒哦!不过,你有晚礼服吗?” 莫菲菲歪了歪头,道:“没有晚礼服,不过,我有一件月白色的汉服,是我小姨买给我的,很漂亮呢。”她可不认为最能代表自己民族的服装是旗袍,旗袍是辫子朝的衣冠衍变来的,美丑她不去论,但是她对汉服更有认同感。这个世界有汉文化社团,穿汉服是一种倡导之一,一年前莫菲菲加入了这样的社团,引她入团的正是她的小姨。 忽听林风哼了一声,道:“什么舞会呀,钱家一个穷搞音乐的也来学这一套,也不怕笑话。” 尹静书不禁奇怪地看了林风一眼,莫菲菲却皱了皱眉,道:“我现在也是穷搞音乐的,我们都差不多,谁笑话谁?” 林风一咽,脸色十分不悦,少年神气十足样冷冷瞟了她一眼,转身离去,一点都不绅士地把她和尹静书扔在原地。 次日周六。 难得一个好天气,冬日阳光温暖,前些日子下的雪也消融完了。 这让人有一丝春天来了的错觉。 林家花园广阔,景致优美,莫菲菲早上起来用过早饭后,到了一处寂静的地方练琴。 昨天睡前她听着钱学益借的光盘中的曲子入睡,尼古拉是这个世界的最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之一,不过章小鱼在现实世界没有听说过。这个小说衍生的时空,很多现世的人和事是仿制主时空的,但古代近代史却是一样的。所以她在这里见到人和事多数能在主时空找到原型,比如这个世界美国总统可不是小布什(2007年时),但也是一个背景相似的白人。英国也是女王当家,英国王子也曾有过一个“人民王妃”,但不叫黛妃。 莫菲菲仰着头,迎着阳光,想着昨夜听的曲子带给她的感觉,心有所动时架起琴,开始拉。 是昨夜听的一曲《寻梦》的一节。 莫菲菲昨夜听了三首曲子,最爱的就是这一首《寻梦》。 她当时一听,有一种感觉。 在无止境的梦中,少年怀揣着自己的执着热切和浪漫心情寻求心姑娘的芳踪,一路上有欢喜有期待、有意外、有高/潮。 但是因为是一场迷梦,在最绚烂的高/潮过后,一切如烟消散,世间却只剩他自己。 也许世间最美好最让人忘不掉的不是拥有,而是曾经欢天喜地,可最终不能拥有。 她不禁又想到自己,她的穿越,她的身份,也像一场梦,很多她以为拥有的事,最终也不能拥有。 她现在的天资很高,又有莫菲菲的基础,浸营音乐近一年,所以她要听曲谱出曲谱不算是太困难的事。 所以,她花了两小时时间谱出了上半曲,昨夜太晚,今天上午却有些迫不及待。 她拉了一遍,纯熟起来,渐渐投入,幻想着自己寻梦,又思及原主莫菲菲的那种执着,曲子浪漫喜悦又带着点忧思。 半曲演完,她放下琴,深呼了一口气。 “怎么不拉完?”良久,忽听身后一个略为清冷的声音响起。 莫菲菲转过头。 “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里是我家,我不在这在哪里?”林风白了她一眼,他总是这样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地给她白眼。 林风走到一棵大树下,就着草地坐了下来,带着一丝慵懒靠在树上。 树阴斑驳在他周身,让他越发俊美绝伦的脸带着一丝神秘感,莫菲菲不禁颊生出一丝燥意。 她转开了头。 “继续拉。”他轻闭着眼,长睫如扇,俊脸如削,嘴角有丝松缓的扬起,该放松放松了。 林风近半年感到有些疲惫,他不知道怎么说,他感觉周围的人和事,还有自己的命运似乎都由别人操控,他有太多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事。 他开始思考了。 就像他明明从前一直在英国学习生活,英国的教育在全世界还是数一数二。 他一直在贵族寄宿学校好好的,林家从小就决定让他在国外完成学业再回来接掌家业,但是他说不清楚当时为什么非要回国来,父母居然没有反对。对于每一个望子成龙的父母亲,这都难以解释,圣约翰虽好,但是与排名第一的英国贵族寄宿学校还是有差距的。 想回来,但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他回来干什么呢?了解商业?他外祖父也不是普通人,他可以跟着他学。而且林家在英国有生意,他也可以先从英国的生意开始接触,寄宿学校节假日还是可以出来的。 为什么要回国进圣约翰成为所谓的“校园王子”,他在英国生活那么久,认识的也多是英国上流社会的子侄,真正有底蕴有教养的家族之子也不会喜欢这种风格的生活。 且他在英国多年,回国上学多少有些格格不入,但也拼命地在学校和财团事务中学习,原来当时初见有些少年心动的少女也让他有些迷茫。 莫菲菲却说他喜欢她就不要遮掩,可他到底喜不喜欢她? 若说喜欢,又是为什么,若说不喜欢又为什么总是想起她? 他深思一下却感觉是他产生错觉,他又怎么会喜欢她呢?——但是这种无法解释的错觉却一直持续,无法控制。 他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该干什么,他觉得生活很被动,还有一种他也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压力。 他出身虽好,从小却十分努力勤奋,现在想来,他从前活得像制造一台优良的机器,而现在似乎装上了软件。 这些想法常常让他生出冷汗来,心上压着说不出口的沉重。 虽然当时这个女生也声称她喜欢他,但是她没有给他任何压力。说话做事总有让人感觉豁然开朗,焕然一新,这让他能够轻松一些。 只有在她面前,他能找到自我,让他感觉自己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木偶机器。 她明明很美,他是一个少年男子,自然也会喜欢漂亮女生,但是他对她的心动远没有对尹静书那么强烈。 这多么像一个世纪玩笑,他不止一次被这个女生的绝高才华、开朗阳光、从容大方、精灵调皮、还有浓烈又纯洁的美丽所震撼,忍不住看她,但是,事实上却没有多少心动。 她是他所见过的最欣赏的同龄女生,同样出身佣人之女,但从来不会像尹静书一样怯弱自卑却从不真正努力面对解决问题。 他接近了尹静书,用理智来思考时,才发现她不像他想像中的那么“清丽出尘”。 她是善良,但是事实上却没有做过多少好事,不像莫菲菲有一副热心肠实实在在地做人做事。 她是打工赚钱独立,可在圣约翰打工的女生不只有她一个,莫菲菲半年前还进了义工社团;有空时还要帮管理林家采买的莫母算账。管家都称赞她,小小年纪,账算得比经验丰富的莫母还好。 就算是简朴,如果在一所贵族中学这也是与众不同的优点的话,那么恐怕莫菲菲也不会比她奢华多少。莫菲菲除了去拉琴奢侈了点,衣着打扮常常很随意甚至中性,而尹静书比她会打扮多了。 她只比莫菲菲多了一丝她难以成功掩饰的怨天尤人。 他清楚尹静书有各种与他原则相悖的缺陷,但是他还是能感觉到对她的那丝心动。 若真要恋爱,他想喜欢莫菲菲这样的女生就好了,足够优秀,让他感到从别人那得不到的轻松和生动,可是,他也许无法心动…… 无法心动……可他好像讨厌别的男生拥有她,讨厌那个钱学益…… 他其实是个笑话吧,明明欣赏这个女生,可是却无法心动。这真是荒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