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点。
秦绶懒洋洋地在被窝里,他觉得自己似乎得去医院了,从他送完最后一单外卖开始,他就觉得嗓子很不舒服。
剧烈疼痛,最主要的是,他觉得自己有点发烧了。
他的体质他最清楚,但凡是发烧,那就是真的发烧了,他小时候简直就是吊瓶圣体,每年冬天必定感冒发烧,一感冒发烧就得挂吊瓶。
他无奈叹了一口气,他在睡觉前猛喝了两大碗姜汤,然后用被子蒙着头睡觉的。
现在睡醒了,他发现被窝湿漉漉的,很符合预期,但是体温似乎并没有降低。
秦绶懒洋洋地在被窝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极不情愿地爬了起来。
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心里嘀咕着:“这也没觉着多烫啊,难道是我的错觉?”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找来了体温计,哆哆嗦嗦地塞进了腋窝下。
等待的时间感觉格外漫长,秦绶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却在胡思乱想。
五分钟后,他迫不及待地拿出体温计。
看着体温计上的数字,他的眼睛瞪得老大,内心又知道这次完犊子了。
“我去!这都快 39度了!不行,得赶紧去医院!”
他匆匆忙忙地套上衣服,随便抓了抓头发,就冲出了家门。
在去医院的路上,秦绶的心情格外复杂。他一会儿担心自己的病情会不会很严重,一会儿又想着医院里会不会有很多可怕的病毒。
到了医院,秦绶看着医院大厅里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有点后悔自己这么冲动就来了。
他冲到了最熟悉的那家医院,自从当了程序员之后,他大病没有小病不断,从不熟悉医院流程,到把医院当成自己家里一样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