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六聘,很快两人就举行了婚礼。
用现代的话说,那就是闪婚。
至于为什么要如此快速地成婚,既然决定要在一起了,那就要有仪式感,就要有名有份。
无名无份那是妾,是姨娘,而她林七月不可能做妾和姨娘。
而顾琛自然是怕夜长梦多,以免他的月儿又跑了,因此马不停蹄选好日子就成亲了。
由于成亲仓促,京城的亲人自然是无法赶到的。
但嫁妆什么的,一样不落下,都给她在京城备好了。
成亲那天,两人在府衙宴请了亲朋好友,低调却正式。
这一天他们也收到了真心实意的赞美和祝福。
待到亲朋好友散去,被小厮扶着回到婚房的顾琛便看到了正呈大字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的人儿。
他的眸子里没多少意外,掀被上床将最后的烛火吹灭,瞬间房间恢复漆黑沉寂。
新婚之夜平淡得出乎意料。
隔天,林七月起床的时候,身旁早已经没了人。
她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出了房门。
丫鬟早已摆好了早饭,看到林七月轻笑道,“夫人,大人在书房。”
林七月点头,“好。”
随即一个人入座吃起了早饭,这早饭虽然做得不如她做得好吃,但还行吧。
丫鬟心底有些疑惑,看夫人这平静的样子,不太像新婚夫妇该有的样子啊。
她可是听说,这新婚的女人,第二天是下不来床的,就算要下床也要人扶着。
可看……夫人的样子,分明神清气爽。
夫人和大人看起来不像是新婚的夫妇,倒像是成婚十余年,已经经历过无数个这样的清晨似的。
丫鬟银玉轻咳咳一声,“夫人,要不送点早饭过去给大人?”
林七月抿嘴,抬起漂亮的眸子,“啊?”
但看着银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只好点了点头,“好吧。”
她甚至觉得如若她不答应这个小丫鬟的话,这丫头大概率会直接拉着她去给顾琛送早饭。
吃饱喝足后,林七月起身,拎着食盒,穿过花园,走向了书房。
晨光里,眉目熠熠生辉的俊俏少年正在奋笔疾书,“顾琛,吃早饭了。”
跟随在身后的银玉拉了拉她的衣袖,低声道,“夫人,要喊夫君啊。”
林七月恨不得捂上那小丫鬟的嘴。
顾琛侧目看来,幽深瞳子里跳跃着抑制不住的喜悦。
但还是神色平淡地放下手中的笔,走了过来。
见他走来,林七月放下手中的食盒,转身逃跑似地走出了书房。
两人虽说同在一个屋檐下五年了,但除了最初在破棚子里的时候一起打过地铺,之后就再也没在一起睡过一个房间了。
尤其现在他们变成了夫妻,该如何相处,她还没想好。
顾琛打开食盒慢条斯理地用起了早饭,吃完早饭又陪着林七月在花园里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