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侵犯肖像权是以盈利为目的。
只要是用别人的肖像权为自己引流,并获得了钱财,那才属于侵犯肖像权。
商宁宁疑惑地瞥了一眼:“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找人弄的这本杂志?”她瘪瘪嘴,“有本事把杂志给我看啊。”
林书音眼神冷锐如刀,“好呀,给我瞧瞧。”
杂志递出去,商宁宁拿起来看了一眼,封面模特还真就是林书音。
她虽然是同款造型,但分辨自己和别人,还是易如反掌的。
“芳姐,之晴姐,你们瞧瞧?”
芳姐接过杂志看了一眼,立马转向身后:“小丽,这是不是你做的?”
那个叫小丽的工作人员,身体都在发抖。
“说,是不是你做的?”芳姐怒火万丈,“那天你留在公司整理的。”
“对不起,芳姐,我只是不想让书音姐走,所以才用了之前书音姐留下的照片,想着送给书音姐一份礼物,我……我没想过要侵犯书音姐的肖像权。”
商宁宁不解,“那你不能单独拿给林小姐,非要匿名送吗?”
“我……我写了明信片,塞在杂志里面了……”
“明信片?”
大家快速地翻开杂志,发现里面并没有明信片。
“不可能啊,我真的写了,怎么不见了呢?”那名叫小丽的工作人员梨花带雨地嘶吼着。
“好了,这本杂志,没有用于盈利的目的。”商宁宁随手递出,“所以不算侵犯肖像权。”
那本杂志虽然使用了林书音,但是送给了林书音本人,没印发,也没收益。
“你可看好了,这本杂志,是新出的。”林书音手指着身后,不依不饶地说,“商宁宁,我已经解约了,封面模特还是我,这不算侵犯肖像权?”
商宁宁顺着林书音的手臂看过去:“你眼瞎吧,那能是你?”
“商宁宁,那不是我,还是你吗?”林书音傲气凌人地反驳。
商宁宁抿着唇,听乐了,“有没有可能,那边挂着的照片,还真就是我!”
“呵,那是你,可笑。”
夜时遇抬眸,望向那边挂着的特大照片。
第一眼,可能看不出细微的区别。
可如果多看几眼,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同。
“林书音,你的脖子上没有那颗痣,可风情杂志封面的模特有,这说明什么,不用我跟你解释吧。”
找不同的游戏是夜时遇这种人的强项。
“你胡说什么,杂志封面的照片明明跟我一模一样?”
夜时遇目光扫向商宁宁的脖颈,“商宁宁,既然她不相信,你就给她看下你脖子上的痣。”
【天啊,一颗痣都观察得这么细致,夜总当初找替身这么变|态的吗。】
【难怪他能一眼分辨我和林书音,敢情是靠我脖子上的这颗痣。】
夜时遇干咳两声,唯恐商宁宁误以为自己真是变|态,“我刚才要是不仔细看,也差点儿忽略了这一点儿。”
“不可能 。”林书音咆哮。
“不相信就去看,瞎哔哔什么。”商宁宁手臂一指,“最烦这种啰里吧嗦的女人。”
“没错!”不知何时,老板艾瑞突然跑了出来。
手里拎着一本杂志,“林小姐,在你解约后,我就和商小姐签订了合同,现在风情杂志封面的模特,是她,不是你!”
之前艾瑞说她是无可替代的,转眼,她就成了无关紧要的人。
果然,男人都没好东西。
林书音一把抢过杂志,细心地比对。
在看到脖子上那微妙的区别时,眼神都变了。
“好了,林书音,你该离开我的公司了!”艾瑞讨厌背刺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