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血?
当年老子玩“是兄弟就来砍”的时候,一刀血……
看我一脚把它踩入泥底!
永世不得翻身……
我一脚朝毛毛虫的毛背上踩下去,只感脚底传来锥心般的刺痛……
啊哇!哇哇……
我抱着我的小短脚,左脚在草地上蹦蹦跳跳……
这毛毛虫是刺猬吗?怎么它的毛发那么坚硬?把我的鞋底都刺穿了。
刺得哥哥的脚底又痒又痛……
“忘了告诉你,虽然你是矮人,但如果你没有特别高的防御不要用手脚跟它战斗,因为它的发毛会像刺毒一般刺入你的肌肤,让你浑身痒肿,很难受的哦。”
“卑鄙的丑女人,你干嘛不早说?你是故意害我受罪的是吗?你……你竟然还带了瓜子进来吃?”
“刚才我在路上买的,你打怪,我吃瓜,不会那么无聊……”
安故园悠闲的坐在草地上嗑瓜子,无耻的当起吃瓜群众。
我找来一根小木棍,使劲的捶毛毛虫。
“小矮人先生,好样的,继续。”
要你多嘴!论战斗,我矮人凌绝鼎怕过谁?
哪怕是面对一级多毛的毛毛虫,我也要一战成名!
我乃韧劲十足的、不屈不挠的矮人之王,我抡起手中的木棍如风般攻击,但其实我的攻击很慢……
迷宫内的气候独立于迷宫外的气候。
现在迷宫的气候应该是初夏。
美丽的初夏。
我与一个丑陋的人类女人进入迷宫冒险。
我打毛毛虫,她吃瓜看戏。
我想把她吃瓜的嘴巴撕烂……
我累得浑身大汗,脱掉厚重的上衣,赤膊棍敲多毛的毛毛虫。
小短手都敲得麻了,毛毛虫的一条毛都没有脱落。
我活了无数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毛毛虫!
想我以前也是有好几次穿越成毛毛虫的……
“安故园,我从清晨打到中午,肚子都打饿了,这毛毛虫为何还是没死?”
我扭首一看,安故园那丑女人居然头枕她的外套、翘着二郎腿睡在草地上。
“喂!安故园,你找死!”
我的怒火转移,目标从毛毛虫转变为安故园。
发动我的一双小短腿,我跑过来一跃而起,用我的光头撞向安故园的肚子。
嘭!我的秃头撞在草地上,撞得我头昏脑胀。
玛得!这丑女人躺着也能够位移,简直是作弊!
多毛的毛毛虫仍在朝我们爬过来……
我管它!
先与安故园这丑恶的骗子干一架再说。
我爬到她的肚子上,她这次没有位移躲避,我的小拳拳就往她丑陋的小脸蛋招呼过去……
“你的职业是矮人铁匠,要用你的专用武器打魔物,才会对迷宫里的魔物有效果。这是迷宫特定的生态和规则,不可更改不可违反。你都是冒险者了,还不能静下心来看看你的人物属性面板吗?我可不知道你的人物属性面板在哪里,因为不是每个人的人物属性面板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的,但你静下心想来想着你自己,就会看到自己的人物面板……”
有这么神奇吗?这不正是游戏吗?这不正是所谓的系统流吗?我之前都只是能够看到别人的投影,从来没看到过自己的投影。
我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