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燕有些不屑,宋承志,别看是个大男人一样,但是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个废物。
现在回想起来,三年前,宋承志刚下地干活的时候,就干了半天呢,就晕了,连我都没晕,他居然晕了,可见是个废物无疑。
宋承志的脸色微微铁青,明显是想到了不好的回忆。
“那就第一个吧,林听菀手上有银针,我打不过。”
宋承志一说到了银针,赵春燕的表情也不是很好,自己就在林听菀的手底下吃过亏,那银针就是林听菀的武器,自己可得记牢了,他日得到机会,定要置林听菀于死地。
就这一个小小的银针,就差点让自己说不出来话了,林听菀的本事不小,也不能小看她。
“我们得联手才可以,不然让林听菀逃脱了怎么办,那可就功亏一篑了,你说,是吧,林听菀使银针的威力,我想你也不想尝试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被林听菀 用银针扎过?”宋承志有些震惊的看向赵春燕,难不成她知道了那天在山上发生的一切,所以,她现在是在威胁自己。
宋承志脸上变幻莫测,只要是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想的有点多。
“因为我就被听菀用银针扎过,当时,我很是害怕,害怕自己真的要做一辈子的哑巴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就好了。”
“只要让林听菀有了近身的机会,那我们肯定就不是她的对手,别看她看着娇娇弱弱的,下手一点儿也不弱,狠得呐,所以,我们 最应该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别让她近我们的身。”
“ 你说的对,林听菀下手可不含糊,但女人嘛,不都是最看重清白的嘛,只要让她彻底成为我的人了,我就不相信,林听菀不跟我结婚。”
宋承志脸上都是洋洋得意的笑容,同时也让赵春燕对宋承志的了解又多了一点,没想到啊,这么一看,宋承志就是个人渣呗。
林听菀喜欢他的时候,他弃之敝履,林听菀不喜欢他的时候,他巴巴的贴上去,就像一条狗一样。
林盛莲这么傻却还把这样的人渣当做心肝宝贝 ,恐怕是眼瞎 吧,不过,看这样子,应该快要复明了吧。
这时候的赵春燕在心里很是厌恶宋承志,回想起来,三年前的时候,自己也跟众多的女孩一样,都对宋承志心生好感,现在看来嘛,真是眼睛喂了狗。
“过几天 等他们走了,我们就开始行动。”
“不过,林泽总喜欢跟林盛莲的弟弟来往,两人形影不离,这恐怕不好下手吧。”
“这有什么,两个一起绑了,我们先在背后套麻袋,直接绑了。”
“行。”
两人密谋后就各自离开了小树林。
赵春燕是后走的,两人生怕别人看见他们两个在一起,所以是分开走的。
而林盛莲则是看到了赵春燕的身影,很是疑惑,赵春燕待在树林里干嘛呢,不,一定又在干什么坏事呢。
赵春燕就跟那跳蚤一样,整天跳上跳下的,总想着怎么对付林听菀,不得不说,对付林听菀这件事情上,她是真有精力呀。
别人都在家里躺着,她倒好,一天到晚的就想着怎么对付林听菀,也是个神奇的存在。
林盛莲想着,赵春燕既然能找自己合作,为什么不能找别人合作呢。
是呀,她一定会找人一起密谋的,能跟她一样看不惯林听菀的,除了自己还有谁呢,那当然是宋承志了,只有他们这三个是最讨厌林听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