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也就是距离小海婚宴的前一天,雪停了。
天气也开始转晴,太阳都出来了。
原本因为冻雨冻住的路面,也逐渐化开,地面上踩上去湿漉漉的,一个不小心便是一脚泥。
按说这样的天气不宜出行,然而一大早,村里的男女老少们都跑来海叔家里帮忙了。
男人们拿着铁锹铲雪,拉着篷布搭架子。
女人们张灯结彩,笑脸吟吟地布置婚房。
几个大妈围着水盆洗菜淘米的同时闲聊着,三两句不离万豪。
“打小我就看好阿豪这孩子,现在看来我当初的眼光果然没错!”
“别看阿豪小时候调皮,可人家专家不都说了吗,小时候越是调皮,长大了就越有出息。”
“翠芬呐,你家儿子以后可出息了,你就等着享福吧。”
“哎,翠芬,阿豪他今年二十几了,在外面有谈朋友吗,要不要我管管闲事儿?”
大妈们笑声不断,王翠芬是听在耳里乐在心里。
自从男人没了以后,她和儿子从来没被这么多人关注过。
可现在,儿子凭借一碗甜肉,不光在村里出了名,而且顺带拿下了海叔婚宴的筹办。
要不是海婶昨天亲口跟她说,她都怀疑自己在做梦。
就在昨天,万豪将甜肉做好以后,正准备装盘让海叔一家试试味道,谁成想海叔表示不用。
他直接给现场每个人发了一双筷子,让大伙都尝尝味。
大伙一开始不解,因为海叔给他们的感觉就像是在说:“来来来,都尝尝,让你们瞧瞧什么叫真正的厨艺!”
莫名其妙的自信,且带着一丝骄傲和炫耀的味道,顿时就引发了众人的逆反心理。
再好吃那不也是甜肉吗?
山珍海味没吃过,烧大席的甜肉我们难道还没吃过吗?
都以为海叔在吹牛逼,故意吹捧万豪,可当筷子夹着甜肉入嘴的刹那,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是甜肉?”
“卧槽,这味道!!!”
“这怎么和我之前吃过的不一样啊,这是甜肉吗?”
无数的疑问浮现在大伙的脑海,可下一秒舌尖上甜蜜的味道袭来,全都陷了进去。
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冰糖将红薯块全部糖化,外表裹满了糖浆,像是红色的玛瑙,精致非凡。
用牙齿轻轻一咬,香甜滋润,口感香滑软糯,一口下去感觉像是回到了儿时第一次品尝糖果的瞬间。
而且,最让人大伙感到惊喜的是,万豪的冰糖甜肉很甜,但却吞下腹中以后,回口却一点都不腻,这与普通烧大席的甜肉完全不同。
一般烧大席的甜肉,哪怕是天生喜欢甜食的人也最多吃上三五块就扛不住了,因为的确是甜到发腻。
可当时众人在浅尝一口之后,脑海中竟是产生了同样一个念头——再来一口!
舌尖的美妙体验让众人忘乎所以,一时竟忘了这这是试菜,根本不问海叔同不同意,纷纷伸出筷子想要继续。
事实上,当时也根本没机会问,因为那会儿海叔这个甜食爱好者,早就先众人一步,夹了第二筷子。
原本这是好事,无奈海叔家里那口锅太小,再加上这只是简单的试菜,万豪压根也没做多少。
一人一筷子,后来的人压根连味都没尝到。
据说最后还有人没迟到,心生不平衡,端起锅直接舔,简直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