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初一脸崇拜的看着母亲,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弯弯道道。
“你公公说不分家,那么你为女婿花的一千两银子,他们就要承担,毕竟,如果女婿考上了,他们都跟着沾光,你可不要傻乎乎的推回去!”
沈母不放心的交代沈云初。
“母亲,我明白了,只要没有真正的分家,那么,我和相公的吃穿用度都应该是公中出。”
“嗯对,现在赵家的田地全部都挂在女婿的名下,这些本来就是应该的。将来,女婿赚取的钱也是公中的。”
“我有那么多嫁妆,不至于缺相公的那几个钱。”沈云初皱了皱鼻子。
“这话可不能再说,老话说得好,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婿养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沈母淳淳善诱的给女儿讲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她现在恨不得,将自己全身的本事一下子都塞到女儿的脑袋里。
可惜,天色渐晚,她又不好留宿,必须要回去了。
“要是分了家多好,我就搬到母亲给我们准备的房子里去,这样母亲就可以和我们住在一起了。”
沈云初抱着母亲的手,恋恋不舍。
“瞎说,哪有女儿出嫁还带着母亲的?再说,你父亲就不要了?便宜了那个贱人,我可不干!”
沈母摸着女儿的头发,“听大夫的话,在床上乖乖的躺足一个月,孩子坐稳了再下床。”
“不管谁来,说了什么难听的话,都不要理,你只找女婿和你公公哭诉就行。”
“嗯,女儿知道了,现在天大地大,我的孩子最大,天塌下来我也不管。”
沈云初信誓旦旦的说,沈母还是放心不下。
这也许就是所有为人母的心结,总是担忧孩子饿着了,冷着了。
老话常说: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
赵父思来想去,觉得要让大儿媳妇拿出这笔钱,只有找亲家说。
赵父的大儿媳闺名叫贾明珠,是亲家的独生女。
贾家是从事丝绸生意的,有大大小小的布庄十来个。
贾父年轻的时候在外面打拼,伤了身子,后来就没了生育能力。
万贯家财最终只落在了唯一的女儿身上。
最初,他们是想找个上门女婿的。
谁料,女儿贾明珠和店铺的掌柜赵景业看对了眼。
赵景业是店里的得力干将,贾父也很欣赏,觉得他颇有自己当年的风采。
两人成婚后,女儿掌管了赵家,这点,贾父还是很高兴的。
虽说,他家家财万贯,是赵家拍马都赶不上的。
但是,能让贾明珠一进门就掌权,说明赵家很是看中他的女儿。
钱,他不缺,他就图个尊重。
再说,赵家老二是个能读书的,说不定哪天就中了举,往上走了呢?
如果,他们贾家,可以和朝廷命官是一家人,是不是离皇商更近了一步?
贾父正在美滋滋的做着美梦,下人传话说赵父来拜访。
“快请快请!”贾父站起来,春风得意的迎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