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线很安静,或许是因为一直没发现有什么人的缘故,亦或是他们奔波许久后产生了些许的倦怠,总之那驻扎在祭祀场遗迹中的三十人队此时正在偷懒。
没有人可以一直战斗工作,他们是血手帮的战士,在此之前也只是个普通的人。陪着首领打东打西的,他们也累了,在拿下了这座遗迹后,他们随随便便的建了面墙,之后就开始休息。
这里的位置非常好,远离礼帽帮的地盘,基本不可能会打起来,他们唯一要注意的就是会不会有一些动了歪脑筋的冒险者想来抢走他们的劳动成果。
但祭祀场遗迹非常特殊,它的结构设计就不是让人守的,空旷的地势,除了几根石柱子外跟没有一样的外墙,敌人想从哪个地方进来就能从哪个方向进来,也难怪之前那些冒险者没守下来,虽然更大的原因是他们实在是太菜了。
不过尽管这地方不好守,但血手帮的提姆却并不觉得自己会失守。
一方面这里很偏僻,会来到这附近的只有那些不入流的冒险者,而一伙冒险者最多也就七八个人,那区区七八个人就算打进来也威胁不到他们,作为血手帮的精锐,要是连几个冒险者都对付不了,他们也干脆点自裁算了。
另一方面则是,就算他们失守了,敌人也占领不了这里,这里的地形实在是太差了,谁选择据守谁就会吃亏,因此如果发现有比他们人数还多的大军压来的话,他们会选择先行撤退,随后再打过来。
提姆看了眼附近,注意到还有一座山,他觉得那座山是个好地方,他们撤退后就可以去那座山里面躲着,等着血手帮大部队来了再一起打回去。
从衣服内口袋里拿出焐热了的类似面包一样的食物,提姆面目狰狞的啃咬着,每一口都要咀嚼许久才能下咽,他们的食物紧缺,这处地方的水源是充足的,但却没有足够的食物,仅靠一些浆果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命,可他们不只是要活着,战斗消耗的体力并不能通过那点浆果来补充。
面包和肉才是他们需要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无法从外界得到物资的补充,因此这些真正重要的食物一直处于紧缺地位,肉的话还能从尸体上获取一部分,唯一的问题就是心里能不能过那道槛。
如果不是真的变态,那么在有其他食物的情况下,人类的本能会让人打心底感到恶心,最起码提姆就不是那种人。
好不容易把手头的面团吃掉,他灌了一口水润润嗓子,这种面团是血手帮带过来的仅剩的食物,如果不想吃这个,那么要么去吃人,要么就去饿肚子。
好在还有一天半他们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要是运气好点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能早点出去。
想到这里,提姆的心情也好了些许,他们血手帮已经拿到了本次仪式的大优势,之后也不用继续征战,只要守住基本盘就能获胜。
这时,他听到了脚步踢踏的声音,那整齐的脚步声像是踏在他的心头,一步一步踩动着他的心弦,不妙的感觉促使他登上了临时搭起来的瞭望台。
抬头一看,他的瞳孔骤缩,连忙挥手叫喊道,“敌袭!敌袭!全军戒备!!!”
来袭的敌人好巧不巧,正是他们的死对头,礼帽帮的那群奸商!那顶标志性的黑色高圆帽就算化成灰他都能认得!
要说在混乱之都内的人最讨厌哪个帮派,那么肯定是猎犬帮,做人口买卖的狗东西最害人,只要是个在城市内正常生活的人,都会担心自己会不会哪天就被猎犬帮的走狗抓去作奴隶了。
其次就是礼帽帮,那帮戴着帽子人模狗样的东西,比猎犬帮的鬣狗还要不当人,他们会挂着微笑残忍的收走你的所有财产,强盗可以把你的所有钱财偷走,但奸商可以把你还没得到的财产也都偷走,因为各种贷款陷阱而破产的人在这城市里多到数不清。
转眼间,那群礼帽帮的人已经杀到了跟前,提姆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找到这里的,他只知道对方也来了三十多人,硬碰硬他们或许能赢,但付出的代价绝对不小。
饶是如此,他们也必须上,血手帮不会原谅一个懦夫,面对冒险者他们撤退可以理解为战略转移,可如果面对礼帽帮他们退了,那就跟投敌没什么两样,只要敢回去,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那些原本在睡着觉的成员一听这东西,连忙爬了起来,口水都来不及擦就摸出武器,笨拙的穿上盔甲。
还有个倒霉蛋睡姿不好,把腿给压麻了,现在正一瘸一拐的往集合地赶。
好在那伙人距离他们还有一定距离,他们还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用来调整状态。
就在他们如此乐观的想着的时候,一道戴着礼帽的身影突然跃起,那五米高的墙体被对方轻松翻越!他手持双刀,一双眸子冷漠冰寒!
“迎敌!迎敌!”
提姆心头一颤,他刚刚转头去查看队伍的时候,敌人距离这里还有七八百米距离,哪想这才不到半分钟,他们就已经来到跟前?怎么可能!
紧跟着利威尔的步伐,游击队剩下的成员也都纷纷踏上墙体,在跳跃提升的加持下,每个人都能随随便便原地跳起三四米,只要搭配上助跑和蹬墙跳的技巧,区区五米的墙壁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够看。
只瞬间,七八个人就已经跃进敌营之中,他们手上拿着附魔匕首,身穿附魔皮甲,瞬间便和血手帮的人打了起来。
运气很好,血手帮的人刚好都在休息,他们抓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并用极快的速度让对方来不及反应,这帮刚刚起床精神还没缓过来的家伙,在打斗上又怎么可能会是精神充沛的游击队的对手呢?
铛铛!
手持双刀的利威尔在人群中起落,他本就是一个巷斗的好手,以一打多是他的人生常态,那个时候他输了就会被绑走变成奴隶,为了反抗命运,他拿起地上的砖头,打赢了三个混混。
而今天,他一身宝贵的附魔装备,双刀飞舞之下牵制住了敌人大部分的进攻。
还有那双鞋子,利威尔能感受到,自从穿上了这鞋子,自己的动作就变得越来越敏捷,不知这是错觉还是别的,但他此时,真的在五人的合围下起舞。
这就是强大的感觉吗?
利威尔不禁这样问自己,他的嘴角微微一笑。
“来啊!”
一脚踹在顶来的盾牌上,利威尔借力跃至半空。
同时一枚枚圆球形的物体也随着他的动作落在地上,金属制成的圆球接着又弹了起来,炙热的火焰在里面酝酿燃烧!
烈火爆燃,金属破片随着一声爆炸弹射开来!那五个围上来想要一举拿下利威尔的人,吃下了这枚手雷的全部伤害,一下便倒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