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径直走到了2楼,坐在了靠窗户的皮椅子上面,方便一边欣赏外面的景色,一边品尝巴黎的美食。
这家餐厅其实并不高档,属于平民阶层的消费水平,吃不到高档的法式大餐,可胜在比较干净,价钱也相对实惠。
不怎么讲究排场的埃德蒙,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委屈,他点了一块面包,一碗鱼汤,一条烤鲱鱼,半份烤羊排,以及一杯啤酒,总共花费了1个生丁。
厨师的动作很利索,不到半个小时,就上齐了所有的菜品。
埃德蒙端起小碗,用瓷勺从汤盆里盛了半碗鱼汤,吹了吹冒着的热气,直接下一大口。
在咸鲜的口感中,一股暖流顺着食道直抵胃中,让他倍感温暖。
显然,壁炉里真在熊熊燃烧的木柴,并不能驱散他身体的寒冷。
唯有可口的食物,才可以为他提供所需的热量。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撕下一片羊排,直接塞进嘴里,用力地嚼了起来,充分享受着油脂在唇齿间流淌的快感。
很快,狼吞虎咽的埃德蒙,就引来的周围人异样的目光。
大家都知道,穿着羊毛妮外套的人,不是有钱的商人,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
他们在吃饭的时候,都会非常注重形象,绝对不会表现出对食物的过度狂热。
因为他们成天都吃的很饱,不像普通的市民,在忙碌的工作过后,早就已经饥肠辘辘,只顾着填饱肚子。
这时,梅尔塞丝跟丽莎也来到了这家餐厅,走到了埃德蒙的旁边。
丽莎见埃德蒙毫无吃相可言,连忙压低嗓音道。
“哦不不不,尊敬的埃德蒙子爵先生,您不能这样吃饭,简直太难看了,就像牲口一样!”
正吃到兴头的埃德蒙随即一愣,用余光瞥了眼他的小女仆,虽然心里面有些不爽,可还是把啃了一半的羊排,重新放回到盘子里面。
“丽莎,我知道该怎么吃饭,不需要你教我吧!”
梅尔塞丝尽管见埃德蒙有些狼狈,本打算帮他说话,可看着丽莎那张固执的脸,只好捂嘴笑着坐到了埃德蒙对面的椅子上。
丽莎嘴上这么说,可事实上并没有嫌弃埃德蒙,她拿起面前的一副刀叉,把埃德蒙吃剩下的那半块羊排扔到盛放垃圾的小碗里面。
然后用餐巾布仔细擦拭干净,这才优雅地切割起了盘子里的羊排肉。
她的手法非常娴熟,就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轻松地分割开骨头,把肥瘦相间的肉,切成刚好可以送入嘴里的大小,盛在了埃德蒙面前的盘子里。
“请用餐,尊敬的子爵先生。”
埃德蒙其实并不讨厌这个毒舌女仆,因为丽莎的确十分贴心,且十分善良,吃不完的剩饭,都会送给乞丐。
领完,埃德蒙在穿越前,早就熟知老家女孩的霸道,明白国内的女性都很独立要强,自己作为一名优雅的贵族,就更应该表现的大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