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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巅峰

而今,林思行看着势不可当的拳,看拳背的干枯筋骨逐渐饱满,看拳背的老皮褶皱新嫰如婴,看预示死亡的色素斑块褪去,体验到新生的活力与青春的脉动,难以置信地慨叹这无可言述的火热能量:

“第五种分裂…第五重天道…第五巅峰力量。”

在温亚德爆现的金芒,通过网络传遍格威兰每寸有信号的土地,登上所有新闻网站的头条。金芒中的两位老人,相貌虽难分辨,却难不倒娴熟的探员、黑水的技术专家。看着复原好的照片与影像,黑水的部长大人一掌拍裂了办公桌,握拳顿足,再猛踏一步,给了送来情报的年轻探员最热烈的拥抱,还隔着巴掌猛亲了他几下,接着拨通电话,用整栋楼都震颤的嗓门吼道:“起开你们的屁股!小伙子们,好姑娘们,圣恩者们!听得到吗?听得到吗?来正事了,来正事啦!”

年轻的探员鞠躬后退,走回自己的办公室,掏出手机,给联系人发了条简短的消息:

温亚德,余况不明,坦诚与否,你自决断。

听着叮铃铃的提示音,还困在南方的戴维喝光了刚冲的咖啡,呸着浓郁的苦味,通知着身边的好同事:“露丝,好消息和坏消息,先听哪个为妙呢?”

“部门的通告?我在读,”露丝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憔悴难掩。在这没空调的办公楼里待了这么些天,她可算闻得喜讯,“健康无病,不及三十五岁者,即刻登机,飞往温亚德,静待指示…部长的语气,还是这么的军队化。要走了,戴维,耽搁了多少天啊,再不舒活身体,只怕要坏了腰椎颈椎啊。”

“这是我说的消息,却不是我要说的消息。”

“别卖关子了,戴维,好同学又给了你哪些内幕?讲讲吧?”露丝扭着脖子,将颈椎活动得咔咔异响,悲叹连天,“可别告诉我,是悠闲的帝皇使者没了踪影,又要我们去找啊?”

戴维敲着回车键,将文档拉出一页页的空白,说:“使者在温亚德动用了本源…嗯,与林博士一起。”

“林博士?”露丝一怔,揉着肩胛肌肉的手指狠捏出紫青,“他有病?他去找使者…”

“使者在等他,他在追别人,我想…你也很清楚,林博士追赶的人是谁。”

“迦罗娜…女士?”一语拨云见日,露丝立刻明白,为何林博士要做出看似自寻死路的愚蠢举措,为何帝皇使者在温亚德守株待兔,“乌塔维娅…殿下。”

“去吧,去找她们,”戴维夹了根烟咬在嘴里,掏出打火机,又迟迟不把它点亮,“有些事,当面说清楚最好。趁着人多混进去,没人会发现你和她们接触过,就是发现了…也会保持沉默。”

嗫嚅着的露丝,还有什么可说的?对这位同学,这位年长的朋友,这位普通却不凡的探员,她能说的,只有真心的话:“谢谢你,戴维。”

不需要行李,不需要整装,露丝拿好手机、车钥匙与公文包,打开门,走出干燥的房,踏上无人的过道,回头望,却见戴维还对着电脑,单指敲击着键盘,仿佛在享用无聊。她想说些关心的话,可开口,又太过简单:“你不去?”

“不去。我身手差,去了添乱。再说,军方会管事,缺我一个,无妨。”

“你是真会偷懒啊,”露丝笑着掩上门,在门关紧前轻声问,“要是被扣了工资,还付得起抚养费吗?”

戴维的回答,是一个看开的离异者会讲的话:“大不了卖了房,被扫地出门,当流浪汉呗。讨饭,总归是活得了。”

当电梯的铃声作响,戴维又坐着电脑椅,在空旷的办公室转起了身,踢倒废纸楼,踢翻垃圾桶,踢得纸屑和咖啡袋乱飘,带着决绝飞出不见余晖的窗:

“真有那么天,就送他们上天国吧。”

对这个被工作磨灭热血,被婚姻磨灭爱情,被不公磨灭亲情的男人来说,前妻和儿子是毫无感情的陌生人,硬要攀扯关系,也顶多算是人生的过客。如果这些过客非要粘着他吸血,他还不如发挥专长,一劳永逸地解决麻烦。

冷漠吗?冷漠。进过婚姻的殿堂,孕育过爱情的结晶,有着斩不断的血脉,何以如此冷漠、如此互相伤害?要怪谁呢?怪男人忙着工作,没空陪妻儿玩耍?嘿,可若他抽身黑水,又哪来的钱养家?在这法制严明的格威兰啊,非大富大贵者若要两全其美,事业与幸福两手抓,是白日做梦啊。

看看吧,就连朝晟的前行者、被富豪高官挖空心思邀请去延年益寿而不应的圣恩者迦罗娜·菲诺蒂,也要为了故人的孩子、学生的幸福舍弃事业,付出隐匿逃亡的代价,遑论那些无钱无力的凡人呢?

这些日子的流窜,为的是跑往西海那头的邦联,给她自己与学生开启新的人生。但这一切的辛苦奔波,却在一通电话与电话后的短讯里,变成了滑稽的无用功。

现在,迦罗娜还看着手机的邮箱,读那由音节拼成的信,一封不知何时写好的道歉信:

娜姐,你好。

当你读到这封信,说明我这个老混球浪子回头,决定放你一马——开玩笑,我是谁?我是林思行,朝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前行者,你信不信,没了你,我照样勘破天晶,突破不可能的极限?

说笑,说笑。我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是个什么丢人的玩意。我承认,我嫉妒老竹子,嫉妒竹子哥,我不明白,为什么他那样的笨蛋,能成为驾驭本源的使者,而我这样的天才,偏偏在本源之路上寸步难行?

是的,我嫉妒,我小气,我不服气,不服输,我要和他比,我管他晓不晓得,管他乐不乐意,我都要比…比他一场。但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娜姐,你知道吗?自从夏桃离开,我就好后悔,我明白,是我害了她,我的本源,我的分裂,太理性,太理性了,我认为细胞的分裂是有极限的,它便是有极限的,哪怕分裂细胞的力量根本不合常理,它还是有极限,还是有极限…她老得好快好快,我真的好后悔,好害怕,你说,我要是个傻子、是个呆瓜,没有跳过级读过书,觉醒本源时不懂那些科学的知识,是不是,是不是就可以和她永远在一起?是不是…是不是就不会像今天这样?

我想疯,我想傻,我想变得痴愚,我想…我想像竹子哥一样,是个傻瓜,是个被本源怜爱的傻瓜。我懂,我明白,或许本源是错的,是谬误的,可我不甘心,不甘心…我好不甘心啊。

我想试着疯一疯,逼一逼你,逼一逼我自己…可若你看到这封信,就证明我做不到,我还是没法做到。聪明人怎么变成傻瓜?正常人怎么变成疯子?一切从出生时就注定,天赋、运气和我们的命,在生下来的时候,在林海的树荫里,在绿松村的田埂间,就早已注定了。

姐姐,我不求你的原谅,我只希望,假如有机会,请你回朝晟,帮我给阿桃烧张纸、写好字的纸,就写我写给你的这封信吧,请你在末了添一句,我知错了。我想,如果真有天国,她是有资格去往的,我只配下炼狱,不会见到她…我是想请你,想让她听到,我知道错了,我悔改了,我听她的话了。

谢谢你,谢谢你耐心听完我的话,谢谢你,谢谢你。

谢谢,我的姐姐。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刹那,迦罗娜关掉手机,匆匆穿好黑袍:“伊利亚,我要出去一趟,在这里等我。”

得到肯定的回应后,她打开门,快步离开了。可她并未发现,当自己推开路人,横穿马路,在一条条街上漫无目的的狂奔时,少女的绿眸,始终在不远处注视着。

直到那金芒盖过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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