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王一猛摆脱对狼的恐惧,王建设只能把他送到好友图卡铁钼尔家做羊倌练胆。
听说要去做羊倌,王一猛顿时脸黑。
羊倌整天对着一大群又臭又骚的羊,枯燥乏味。他小时候的梦想是扛着猎枪,带一群猎狗进入原始山林打狍子,赶野猪,猎罴瞎子,和山大王掰手腕子。
可做猎人怕狼怎么行,被人知道还不笑死?
王建设说了,不做羊倌练胆也行,那就去食堂做学徒,将来做个厨子也不错。
做厨子哪行啊?
打猎是王一猛的梦想,为了梦想他只能去做羊倌练胆。
刚才叫醒他的少年,就是牧主图卡铁钼尔的儿子额白巴尔思,今年十八,因最近太累,便瞒着父母让王一猛替他守个下夜。
也就是上辈子的今夜,一群草原狼偷袭了羊群,作为羊倌,他第一次零距离接触草原狼,被群狼凶残的气势吓软了腿,被一匹饿狼咬伤脚筋,因救治不及时,落下终身残疾,变成瘸子。
确定自己重生,王一猛又惊又喜。
惊的是按照时间来算,狼群很快就到。
喜的是重生了,自己的腿还没有被狼咬瘸,可以和上辈子的仇敌再决雌雄,一雪前耻。
王一猛知道,这群狼在暗处觊觎羊群许久,就算今夜他用各种响声阻止狼群的偷袭,但阻得了初一,挡不住十五,这群饿狼吃不到羊,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狼越饿越凶。
晚打不如早打。
索性今夜和它们老账旧怨一起清算。
没时间把上辈子发生过的事再重新再捋一遍,狼群说到就到,王一猛起身穿上靴子和皮裤,皮袄,戴好皮帽,拔出一尺多长的羊角尖刀检查一遍重新插入腰间。来到草原数月,他已学会和蒙古人一样刀不离身。
喝了一碗热乎乎,香喷喷,动力十足的奶茶,王一猛精神大振,左手拎着掏捞棒槌,右手拿着大手电筒走出蒙古包,外面已是白茫茫的世界,指甲盖般大小的雪花,夹杂着清草和畜生屎尿味的冷风迎面扑来,令他呼吸一滞。
母羊产崽的血腥味和羊骚、马尿、牛粪味混杂在一起令王一猛皱眉,风夹着雪花打在脸上生疼。
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闻着草原上独有的气息,王一猛心潮澎湃,感慨万千,随手挥舞几下掏捞棒槌,豪气顿生!
掏捞棒槌,也叫马棍、打狼棒。
每年春际,是草原上接羊羔最繁忙的时候,羊羔肉鲜嫩多汁,饿了一个冬季的草原狼伺机而动。
最近几天,很多牧民家丢失羊羔。
拉低帽檐,王一猛抬头看着挂在旗杆上那张随风猎猎的狼皮,内心一凛。
风向变了。
他把目光投向羊圈东南方向的那个缺口。
上辈子的今夜,狼群就是从这个缺口突入,打了他和狗群一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