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各县,小县五十里,中县七十里,大县一百里。
东城户数过万,乃名副其实的大县,下辖方圆百里,结果算上五百官兵,就凑了不到四千人。
加上鲁达这边,倒是勉强五千上下,可面对的可是上万贼兵……
再看那些义勇,基本没有甲胄,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
说是义勇,不如说是一群绿林好汉。
装备情况稍微好点的,便是官兵那边。
问题是这五百官兵居后军,摆明是督军。
文稷觉得,若战况不对,这帮家伙可能会先一步逃跑。
也就鲁达不知道,否则他会让文稷自信一些,把‘可能’两个字去掉。
摆明的,各家把精锐都用于守护家业,只把多余的派出来。
或许大家都觉得,别人会派不少兵力,再说也是有出钱粮的。
结果一家就出百八十个,不算官兵那部分,加起来三千余。
更糟糕的是,无论士气还是装备都很堪忧。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鲁达叹了口气,“现在能集结起来讨贼还好,否则放任贼人在东城烧杀掳掠,豪强们各自为战,被各個击破也是迟早的事情。”
最糟糕的是,贼人有个传统艺能,叫做裹挟。
随着他们的推进,更多的百姓会被裹挟进去,不断壮大他们的队伍。
对方从九江一路过来,怕都是从百十来号人,逐渐发展到现在上万人的规模。
不过这样也是好事,这意味着大多数敌人都是乌合之众,且士气很不稳定。
刘备能用五百人攻程远志和邓茂部十万众,自己这边差不多五千人,胜算很高了。
“家主所言甚是!”文稷颔首,不再废话。
“鲁家家主深明大义,本官佩服!”看到鲁达带着上千义勇过来,县尉亲自上前迎接。
那高兴的样子,真就一点都不掩饰。
鲁肃不免叹了口气,早知道自己带五百人过来就是。
看对方那样子,怕自己是要当先锋了。
“为国讨贼,乃我等大汉子民应尽的本分。”鲁达索性表现得大义凛然一些。
“说得好!若都如同鲁家主这样,贼势何愁不平?”县尉大喜,“如今各家战意都不强,而鲁家主这支义勇,一看就训练有素。此番讨贼,鲁家主部为先锋,可有什么异议?”
说得好像我有异议,你就不让我当先锋一样……
鲁达在心里吐槽,明面却表示没有。
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当先锋也有当先锋的好处。
首先不会被猪队友影响,可以安心迎敌。
若战况顺利,多少也能提供一些帮助。
“只是若我等为先锋,这甲胄姑且不说,刀盾好歹配给一些吧?”鲁达也不可能白白便宜县尉,怎么着都得索要点好处。
“好说!”鲁达那么主动,县尉也不能不会做人。
反正各豪族拿出不少钱粮,战后分润下来,他也能捞到不少。
可话说回来,若能打赢此战,那分到的战功更不会少,反正自己稳赚不赔!
升官发财在此一举,县尉也难得大方起来。
招呼一声,立刻送出二百副刀盾。
甲胄是一副都没有,县兵自己可能都不够用。
这鲁达就要吐槽,怕是之前私下卖得太多,如今才不得不吝惜。
“分发下去!”鲁达一声令下,前排二百士卒立刻换装。
木盾换成裹革木盾,环首刀换成朴刀,再加上身上那甲胄,看起来倒是有几分正规军的意思。
换下来的环首刀,交给前军长枪兵装备,换下的盾牌虽然粗陋无比,也留着作为备用。
粗陋到什么程度,说难听点比锅盖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