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群年轻的牛仔醉醺醺的互相搀扶着,从酒馆里走出来的时候,一辆马车从西边驶入约克镇,从佩蒂姨妈的酒馆门前驶过,并缓缓地停在不远处一家杂货铺门前。
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黑发棕瞳的中年男子和一个皮肤黝黑的、十来岁的男孩子。男人从兜里掏出一把铜便士支付了车费,带着孩童大摇大摆地往杂货铺里走。
对面酒馆门口那群牛仔中有人恰好认得中年男子,这人正是先前在酒馆中和同伴吹嘘的褐色头发矮胖牛仔,他知道他、中年男子是这家杂货铺的老板,又好奇那男孩的来历,便揶揄到:“嘿,达弗朗,这个小瘦猴子和你很像,该不会是你背着老板娘在外面搞出来的私生子吧?”
这话一出,惹得旁边众人一阵哈哈大笑。
“这是我城里来的亲侄子,我们克莱恩家族的高材生,念过教会学校,有毕业文凭!”面对这群酒鬼粗鄙的玩笑,达弗朗不仅没有生气,还有隐隐有几分得意。
那个褐色头发矮胖牛仔闻言却是一愣,自言自语的嘀咕道:“小白脸的亲侄子,这下可有好戏瞧了。”
马车上下来的俩人,正是从利努浦坐了三天两夜火车,又搭乘一整天的马车才赶到约克镇的林蒙和他的叔叔达弗朗。
达弗朗推开店门,店里没什么人,只有柜台后坐着一个中年妇女正低着头翻看账簿,女人穿着一件酒红色长裙,中长发,烫了头,是个风韵犹存的时髦女人,只是身材有些发福。
“亲爱的,你看谁来了。”
达弗朗献宝一样热情的将林蒙推到女人面前,并向林蒙小声叮嘱到:“快和婶婶打个招呼。”
“婶婶您好”
林蒙慌忙放下包裹,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谁知中年女人只是冷冷的上下打量了林蒙一眼,便低下头,继续翻看起账簿来。
达弗朗叔叔对妻子冷漠的态度不以为意,自我解嘲的干笑了两声,转身招呼林蒙。
杂货店是一幢木质二层小楼,一楼被分成前后两块,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仓库,将两块区域分隔开来的是一条通往二楼的楼梯,二楼应该是达弗朗夫妻的起居室。
达弗朗指着楼梯下面那个堆放着杂物的储藏间,和蔼的对林蒙说到:“林蒙,你以后就睡这个房间。你先自己把这里收拾一下,打水的话后面有一口井,等下我去给你找张床。”
说完,便转身匆忙的向外走去。
林蒙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将行李放下,打量了一下这个被达弗朗叔叔称之为“房间”的地方,大概有四五尺宽,有一半的空间高度都不足以让他站直身子,到处都落满了灰尘。
好在他在角落里找到了打扫工具,然后从仓库的后门出去,找到达弗朗叔叔说的那口井,打了一桶水,回来忙活起来。
一番忙碌,终于将这间楼梯下的储藏间打扫的差不多了,达弗朗叔叔又送来一张可折叠的铁架小床。
这是他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
这一路上,林蒙都只能蜷缩在火车座位上,或者马车车厢里睡觉,根本没法充分的休息。到了约克镇,又干了半天的活,早已累的精疲力竭,林蒙躺在折叠床上,看着头顶的楼梯,很快就沉沉的陷入了梦乡。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晚上,达弗朗叔叔叫他去楼上吃饭。
晚餐是一些掺了少量麦麸的白面包,和满满一盘土豆炖牛肉,虽然比不上黑珍珠餐厅的羔羊肉美味,但也远比在家里几乎没有什么荤腥的食物强得多了。
起初,林蒙和达弗朗夫妇坐在一起吃饭还有些拘束,但很快牛肉油脂的香气催动的他不断加快勺子舀动的频率,很快就扫荡一空。
吃完晚餐后,他自觉地承担起清理餐桌的工作,端着一摞油腻腻的餐具往楼下的水井走去。
达弗朗叔叔见此,得意的对妻子说到:“你瞧,我说的没错吧,他确实很勤快,有他在咱俩能省不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