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人,竟能吸引一群白人青年牛仔的崇拜?
这让林蒙有些惊讶了。
“莫里斯大叔,他很厉害嘛?”
“你连莫里斯大叔都不知道?”
“他可是真的和范德林帮干过硬仗……”
“他能用左轮手枪,在一百码的距离上打中一枚铜便士……”
“他只需要一秒钟,就能打光枪管里的六发子弹……”
这群年轻的牛仔闻言纷纷、七嘴八舌地向林蒙吹嘘起这位莫里斯大叔的过人之处。
联邦的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平等的自由和尊严;但在西部,人们的自由和尊严由左轮手枪赋予。
执法者,或许会歧视某个族群,但在点四五口径枪管下,众生平等。
因此充斥着枪械和暴力的西部乡下,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反倒没有治安良好的城里那么严重,一些有色人种也能凭借某样过人之处,获得不错的社会地位。
显然这位莫里斯大叔,就是凭借着他精湛的枪法,获得了他这个肤色很少遇见的尊重。
就在众人口沫横飞地,吹嘘着关于莫里斯大叔的传奇事迹时。
大街上,那个倒三角眼、络腮胡子的中年牛仔终于先承受不住心理压力,一直垂在腰间枪套旁的右手,猛地一缩,抽出配枪,抬手就要射击。
“嘭”一声枪响。
中年牛仔眉心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圆圆的点。灼热的子弹,烧焦了创口的血管,一时竟然连血液都没有渗出一丝。
他脸上阴狠的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脑袋里已经被点四五口径的西格南圆头手枪弹,搅得乱七八糟,只是因为手枪弹穿透力不足,被后脑勺的头盖骨卡住,没有穿透出来,才让这颗丑陋的脑袋保持了完整的外表。
此时,中年牛仔的手才刚抬到一半,仍然举着那把装满了六发子弹的柯尔科1627左轮手枪。
大街的另一端,那个名叫莫里斯的黑人大叔,右手拿着一支同款的柯尔科1627左轮手枪,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枪口还冒着缕缕青烟。
好快!
林蒙在心中惊叹道。
他方才一直盯着黑人大叔,可是完全没有看清他是怎么拔枪、开枪,就只是半边身影一晃,枪就莫名其妙的响了。
莫里斯大叔拎着枪,慢慢地走到那个中年牛仔身前,从他的尸体手中抠出那支左轮,啪的一下,弹出弹仓将里面的子弹通通地倒了出来,然后收起枪,向着酒馆前的众人走来。
围观的众人自觉的退出一条通道,并纷纷为他鼓掌。
莫里斯大叔,把那个中年牛仔的左轮手枪递到酒馆老板佩蒂女士面前,佩蒂女士接过左轮手枪,转身交给一直躲在人群后,那个脸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的可怜舞女。
姑娘接过枪,趴在同伴肩头不住啜泣。
佩蒂姨妈安慰了她几句,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钞票,交到黑人大叔手中。
莫里斯大叔接过钞票,从中抽出一张高高举起,转身冲围观的众人喊道:“今天我请在场的每人一杯威士忌。”
四周围观的小镇居民顿时发出了阵阵欢呼声。
“莫里斯大叔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