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裴植只当是因为工作,所以同意了添加好友。
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工作关系”,原来是“相亲关系”。
不多时周康立刻回了一个白狗五体投地的表情,并且回复道:
周康:哥,我叫你哥了,这個姑娘我真喜欢,就帮兄弟这一把。
裴植:你哪个姑娘不喜欢?
周康:这个姑娘我是真喜欢。
裴植: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裴植发完这条消息后,就关上了手机随意扔在了一边。
而是从书桌上抽出一张宣纸,纸张质地绵韧,光洁如玉。
裴植有一双很好看的手,指节修长,白皙的如同瓷玉一样。
常年累月的写作,他的这双手竟然没有任何变形。
在没有有意保养下,这也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
他手里拿着的毛笔是鹿毛笔,和常见的狼毫一样,都是属于硬毫毛笔。
一般初学者都是以硬毫入手,而当初裴植就是用的鹿毛笔入门的。
不过硬毫局限性也是挺大的,一般老手都会转换软毫。
可裴植却已经习惯了,他向来讲究的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不会认为大众的理念,约定俗成的话,就是对的。
轻捏鹿毛笔,在他手中好似笔如刀锋,落笔字硬而有神。
落笔一蹴而就,放下毛笔,一篇《夏日游石淙》就这么完成了。
这是他临摹过不知多少遍的字帖。
这些文字根本不需要去看,因为都烙印在心里。
若是有一些初学者,或者对于书法一知半解的人。
可能会指着这幅字说,这不就是那个宋朝大昏君宋徽宗所创的瘦金体吗?
实则不然,虽然运笔都是一样灵活快捷,笔迹瘦劲。
但是瘦金体相比起这幅字,字更瘦更纤细。
这是薛曜所创的薛体,也算是楷书的一种分支了。
在行书的那一刻,裴植是气质澄明的,有种与世无争的感觉。
不过他活的也像是一个远离尘世的隐士。
生活在大上海那种繁华纷扰的地方,他却深居简出,活出了闹中取静的感觉。
那双紧握笔杆的手,放下了毛笔,将墨迹干了的纸张,放入了纸筒了。
水壶的水沸腾了,他将茶包放入了茶壶里。
然后将水倒入了茶壶,汤色一下子变得红浓明亮了。
这是普洱茶,从马爷那里收来的藏品。
比起马爷平日里的一道道工序,裴植的过程就显得简单多了。
就是将水煮沸后,将茶冲泡后就能喝了。
茶盏如瓷玉,光滑细腻。
将茶壶中的茶水倒入茶盏中,香味醇厚。
他这个人喝不惯市面上的饮料,也不喜欢喝酒。
可是又觉得白色寡淡无味。
也没有那种小资情调,一个人喝着咖啡品味着人生。
唯独喜欢品茶,味道层次很丰富。
这个时候如果打开窗户,那么气氛就更佳了!
不过云苗村的特殊地理环境,这里的蚊子格外多。
到了晚上如果开着窗户,恐怕晚上都不得安宁了。
被蚊虫叮咬的感觉可一点也不好受。
裴植来到云苗村第一天就失眠了。
不是因为对于陌生环境不习惯,而是房里的蚊子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