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奥多姆的存在,罗德岛大学打的是不折不扣的巨星篮球,在没办法的时候只要把球传给头号球星就能解决问题,这就是球队主教练一开始就给其他球员灌输的思想。
与罗德岛大学恰恰相反,科罗拉多州大却是一支整体性非常强的球队,遇到严防死守的时候他们的选择是不断地通过传球来调动防守,直到找出漏洞。反正NCAA的一个进攻回合有35秒之多,有大把时间可以让球员们跑出各种各样的战术。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巨星篮球与团队篮球之间的对决!
整支球队最尴尬的其实是常威,严格来说之前维拉诺瓦打的都是巨星篮球。上赛季还不是很明显,毕竟球星有麦迪、布兰德和巴蒂尔三个人,其中两个还被轮流当做组织核心来使用。但96-97赛季维拉诺瓦打的却是真正的巨星篮球,埃尔文还算不上顶尖的球星,球队真正能够依靠的只有托马斯,只要有搞不定的情况都会把球交给他。
就像高度和速度的对决一样,巨星篮球VS团队篮球也是篮球场上永恒的主题。有些主教练推崇巨星,认为巨星的存在可以改变比赛的进程;有些主教练则更加喜欢依靠团队的力量,在他们看来篮球就是一项团体运动,单打独斗无疑是违背了这项运动的宗旨。
但有时候球队选择怎样的风格完全是由阵容决定的,除非队里的巨星是一个团队型的球员,否则教练们都不会蠢到让巨星无聊地在场上做折返跑。罗德岛大学的主教练吉姆·哈里克当然不傻,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把奥多姆当做攻防体系的核心来使用。
而科罗拉多州大则没有这样的顶尖球员,所以他们只能打更加整体的团队篮球,用全队的力量去制造空位投篮的机会。小球战术正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加上被常威锻炼出来的变态体力,这就是科罗拉多州大最倚仗的战术体系。
常威不由得回想起了前世一场非常著名的NCAA决赛,北卡VS伊利诺伊。当时北卡坐拥场均能贡献20分的拉沙德·麦坎茨,还有肖恩·梅和雷蒙德·费尔顿等天才球员,实力之强冠绝NCAA。伊利诺伊的核心则是迪·布朗、德隆·威廉姆斯和卢瑟·海德,全队无人场均得分超过14分,却还是杀进了最后的决赛。
当时这场比赛就被看作是巨星篮球和团队篮球的巅峰对决。不过最终北卡略胜一筹,肖恩·梅砍下26分、10个篮板的两双帮助球队以75比70取胜,并且荣膺四强赛MOP。但是常威并不认为巨星篮球要比团队篮球更强,这跟球队的实力有很大的关系,孰强孰弱只能算是见仁见智,就像高度和速度之争一样永远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不过这一次常威却相信团队篮球会技高一筹。这当然不是为自己的球队吹嘘,人家北卡好歹还有其他人能帮衬一二,罗德岛大学却只有奥多姆一个人,其余皆不足道,如果科罗拉多州大能够稳定心态认真打球,未必没有取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