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会,常括瞧到了一个好东西。
别人是怎么想的,常括不知道。
反正他一直很羡慕有那种【暴走鞋】的同学。
虽然都说那玩意非主流。
可是轻轻一滑,就能溜出去很远的样子。
真的特别潇洒。
当然了。
四肢乱舞地摔在地上的样子。
也很狼狈。
上学的时候,暴走鞋在学校里风靡过一阵。
可后来,有一个学生摔到了后脑勺,差点把自己送走。
校长就勒令禁止任何人在学校里穿暴走鞋了。
上一个穿着暴走鞋满大街乱跑的。
还是一个叫做小鸟游六花的女孩子。
常括走进店里。
老板不在。
各种颜色的暴走鞋七零八落的散在地上。
大概在末世开始的时候。
老板就踩着暴走鞋溜出去了。
希望他人没事。
千万被摔倒了。
常括挑了一双43码的。
穿在脚上试了试。
嚯!
还能亮灯呢!
死去的非主流时代的记忆,又用上心头。
这要是还在初中、高中。
高低能收获100个“常括牛逼”!
他满意地踩着鞋出去了。
一出门就摔了个跟头。
幸好变成丧尸了,也摔不疼。
还得练............
有了这双暴走鞋后。
这段旅途就变得轻松了起来。
只是轻轻一滑,便能窜出去几米远。
不费力,又有风。
再重复一遍。
还能亮灯呢!
满大街的丧尸听到他路过的声音。
纷纷行注目礼。
发出了“咯咯咯”的声响。
常括傲娇地想着,肯定在夸我帅。
只是看他们的表情,仿佛在说:瞧那傻哔嘿!
很快,常括就离开了市区,沿着新修建好的公路一路前行。
比起市区,这里的情况就惨烈多了。
到处都是撞在一起的、还在冒烟的车辆。
好些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还趴在几个丧尸。
几乎所有车的玻璃都被打碎了。
也不知是车里的人为了逃生打碎的。
还是丧尸为了吃罐头打碎的。
看这满地的血污和尸头攒动的公路。
估计逃出车的人,也都凶多吉少了。
浓郁的腥臭气息令常括连连作呕。
他急忙屏住呼吸。
才想起来。
我是丧尸啊!
本来就不用呼吸啊!
“啊啊!!”
前方忽然传来惨叫声!
常括心神一凛!
还有幸存者!
这声惨叫也吸引了无数的丧尸蜂拥而至。
常括甚至来不及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帮助他们逃生。
惨叫声就在丧尸群中熄灭了。
很快,两个崭新的丧尸加入了队伍。
嗯......
说起来,是不是有些诡异啊。
你把他咬死了。
等一会,他也变成丧尸了。
你就不怕他骂你?
“刚刚干嘛咬我那么痛?!”
“还吃?赶紧把我的胳膊还给我!”
就好像看过的那些恐怖片一样。
常括也不知道那些诡图啥。
你把他吓死了。
等会他也变成诡了。
你们四目相对。
你难道不尴尬吗?
不过,就算这样,被咬的那个人也做不了什么。
难道还抽对方一个大嘴巴子?
正当常括这么想的时候。
旁边一个丧尸忽然暴起。
扑在了另一个肢体残缺的丧尸身上,拼命撕咬起来!!
我靠!
丧尸不吃人,改吃丧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