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看错了。
不对,也不算看错。
常括的确是看到了半张脸。
但也只有半张脸。
那不是幸存者,是丧尸。
常括给自己吓了一跳。
还真以为遇到一整个宿舍楼的幸存者。
毕竟他只是一个弱小的丧尸。
哪里是强悍的人类的对手。
常括不敢怠慢。
一个楼层一个楼层的摸过去。
好,没人。
常括放心了。
然后撸起袖子。
气势冲冲地跑去了那家伙的房间。
嚯!
他还站在窗户前装神弄鬼呢!
常括跑过去,扛起他就给丢出了窗户。
我叫你吓唬我!
幸好遇到的是我。
这要是被幸存者误以为是同伴。
岂不是羊入虎口?
看你下辈子还敢不敢钓鱼执法了!
那家伙“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这下,连半个脑袋都没有了。
扫荡了一圈后。
常括挑了一个干净的屋子住下。
走了两天。
身上虽然没有出汗。
但衣服已经有了一股酸臭的味道。
仔细想想。
这衣服是吃庆功宴那天穿的。
自己可是在地上躺了半个月了!
当时还打包了许多汤汤水水。
逃命的时候,自己愣是死死抓住塑料袋没有丢。
我可太特么勤俭持家了!
摔倒时,那些汤汤水水都洒在了身上。
那叫一个味儿!
四处飞舞的苍蝇提醒常括。
自己已经臭不可闻!
不行。
我得洗澡。
我得换衣服。
就算是丧尸。
也要做一只干干净净的丧尸。
常括立刻起身,向着景区外走去。
他依稀记得景区外是有服装店的。
来一波零元购吧。
出来景区。
常括发现那群丧尸还在老老实实地排队。
看看。
连死人都知道的道理。
一些受过教育的大活人不明白。
常括义愤填膺。
此时他的脑袋上,应该有一个对话框。
写着“插队的人”。
指向他。
常括来到服装店。
暴走鞋的轮子里不知道是不是卡了一个石头。
右脚已经滑不动了。
他干脆也丢掉了。
换新的!
常括一直都穿良衣库的衣服。
无他。
简单,朴素。
价格不贵。
还耐洗。
丢进洗衣机,怎么搅和都不心疼。
他有个同事花了大价钱买了外国名牌。
不知道不可以水洗。
机洗后变形了。
心疼的他好几天没吃下去饭。
常括安慰他说:“这牌子的设计师也太不是人了,什么破料子。”
结果同事驳斥常括:“人家是大牌!国际品牌!用料精细,你个土包子懂个屁。”
常括“呵呵”两声。
我再安慰你一句,我就是傻哔。
果然大牌粉丝的自适应能力就是强。
啥都能自圆其说。
正在挑选衣服的时候。
常括听到了一阵引擎声。
果然,这座城市里还是有幸存者的。
听声音,只有一辆车。
应该不是官方的人。
常括心想,这群人胆子够大的。
景区附近那么多丧尸。
他们竟然敢开车来。
下一秒钟。
他就听到,车子停在了良衣库的门口。
我滴妈!
这是奔我来了?!
怎么办?
常括来不及多想。
先跑去了试衣间。
不对!
试衣间死路一条。
万一被人家堵在里面不完了?
就在这时。
几个人推门而入。
为首那个,一脸轻松地嚼着口香糖。
就像他此刻身处的不是末世,而是一款真人全息网游一般。
身后的高大汉子脸上戴着墨镜,一道可怖的伤疤从左边的眼角划到了右脸颊。
再看那个身材苗条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