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刘备单骑巡城。
大喊:“我是小白脸!”
一路云淡风轻,坐骑不快不慢,两侧百姓的讥笑声,充耳不闻,看的秦诩心惊肉跳的。
“这梁子是结死喽!”
纵观三国枭雄,若论狠辣,秦诩觉得,刘备足以名列前茅。
抛家弃子,摔阿斗收人心,道出千古名言:“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那个不是他干的。
刘备今天在卢奴城名声大噪。
秦诩没在理会这厮,被孙瑾,郭典拉回郡守府喝酒。
酒刚摆上。
“报!”
一声大喝,惊的四人连忙坐起。
一名哨骑飞马而来,惊慌失措的跑进郡守府。
“禀主公,乌恒先锋,已入中山郡,兵锋直指北平。”
秦诩问道:“大概有多少人?”
哨骑答:“约莫五千之众,打的塌顿旗号。”
秦诩心中一凛。
乌恒踏顿,丘力居侄子,后来接替丘力居首领汗位。
后来总摄乌恒,并将乌恒发展壮大。
秦诩目光看向舆图,落在北平县。
此地也是一个大县,位于中山郡和涿郡交界处。
踏顿已至,丘力居主力和张举想来就在后方。
“传令哨骑,密切注意踏顿部动向,下去吧!”
“诺!”
哨骑领命离开,秦诩看向孙瑾,郭典,张则三人。
“三位兄长,乌恒已至中山,中山郡拜托就三位了。”
孙瑾,郭典二人嘴角一抽。
“好说,好说!”
张则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贤弟放心,乌恒既然敢来,我等必然力战。”
“传令……”
秦诩连忙出声打断:“兄长且慢!”
“你们来看,踏顿兵锋直指北平,北平城临顺水而建,乌恒骑兵不擅攻城,此时驰援北平,意义不大。”
“踏顿是先锋,想必是为接应张纯而来,必定一路疾行,南下过满城,蒲阴,望都,直插卢奴。”
“实不相瞒,小弟之前已在恒水河畔布下陷阱,我们何不以逸待劳,在恒水河畔设伏,吃掉这股骑兵。”
张则笑道:“秦贤弟好计策,如此,我们便去恒水河畔看看秦郡守陷进,如何?”
“张兄请。”
对郭典,孙瑾二人来说,只要能减少损失,怎么都行。
四人骑马出城,秦诩带路,一路来到恒水。
“小弟已派人,沿河探过,北部有一桥,已被大水冲垮,南部距离卢奴最近的渡河之地,就是这里了。”
“水深不到四尺,水流平缓,河底我已命人埋入陷阱,这河边上也是,张纯的一千骑兵,就是这里被吃掉的。”
三人下马仔细一探查。
接倒吸一口凉气,看向秦诩的眼神变了。
河中那巴掌大的铁蒺藜,清晰可见,他们虽然没有见过此物。
但铁蒺藜造型独特,那尖尖大铁刺,一看就是用来扎马蹄子的。
这东西又阴又毒。
如果不是秦诩说明,他们率军一头扎进河里,那后果,想想都让人脊背发寒。
张则此人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关键道:“此处河水清澈,还需让人在上游将水搅浑浊才行。”
秦诩一咧嘴:“兄长所言甚是,多谢提点。”
张则微微一笑,深深的看了秦诩一眼,没在说话。
四人在河边转悠了片刻。
便决定,采用秦诩计策,引军在此埋伏。
三天后。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