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所谓的放蛊方式当然是无稽之谈。至于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当然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虽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但苗族的一些妇女却深受这种观念的诬害。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性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
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金蚕的害人能使人中毒,胸腹搅痛,肿胀如瓮,七日流血而死。
据说,蔑片蛊害人,是将竹蔑一片,长约四五寸,悄悄的把它放在路上,行人过之,蔑跳上行人脚腿,使人痛得很厉害。久而久之,蔑又跳入膝盖去,由是脚小如鹤膝,其人不出四五年,便会一命呜呼。
石头蛊的害人:将石头一块,放在路上,结茅标为记,但不要给他人知道。行人过之,石跳上人身或肚内,初则硬实,三四月后,更能够行动、鸣啼,人渐大便秘结而瘦弱,又能飞入两手两脚,不出三五年,其人必死。
泥鳅蛊的害人:煮泥鳅与客吃,食罢,肚内似有泥鳅三五个在走动,有时冲上喉头,有时走下。如不知治,必死无疑。
中害神的害人:中毒后,额焦、口腥、神昏、性躁、目见邪鬼形,耳闻邪鬼声、如犯大罪、如遇恶敌,有时便会产生自尽的念头。
疳蛊的害人:将蛇虫末放肉、菜、酒、饭内,给人吃。亦有放在路上,踏着即入人身。入身后,药末粘在肠脏之上,弄出肚胀、叫、痛、欲泻、上下冲动的症状来。
肿蛊的害人:壮族旧俗谓之放“肿“,中毒后,腹大、肚鸣、大便秘结,甚者,一耳常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