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再见面时已经是一起吃午饭的时候了。
夏南山换上那一身浅粉色的丫鬟装,居然看起来并不好笑,不但不好笑还有一点好看。
浅浅粉色的交叠领口显得她纤细的脖子更为修长,本不大的脸更小了,眼睛更亮了,连脸上总是满不在乎的表情都乖巧了几分。
粗布的腰带紧贴着以往总是被宽大道袍遮掩的腰身,显得腰身婀娜,如杨柳般纤细柔美。
沈招摇本已做好打算,要像早上她嘲笑自己的仆人装一样去嘲笑她,此刻却目光呆呆的开不了口。
夏南山抬头看看沉默的沈招摇,又低头看看他新换上的店服和腰间别着的白布巾。
想了下还是开口说道:“我发现你特别适合这种类型的衣服。显得你没那么矮了,腿也长了,跑起来很快的样子。你要不试试,是不是抹起桌子来也能像被施了旋风咒一样有如神助。”
沈招摇现在还是个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身形,本就不太高,自己心里也有些介意。
夏南山这话前面说他矮,后面说他二,可以说的上是句句戳心。
他想回嘴,但是已失了先机,只能化愤怒为食欲,狠狠的吃了几个大白馒头。
下午各自分开上工,夏南山不用说,一路打着各种杂工走到这里,没什么活计是她不得心应手的。
出人意料的是沈招摇居然也十分的适应跑堂的工作。
他动作灵活跑得快,一副少年人的清秀面孔,十分讨人喜欢。
每个被他带进店里的客人都乐呵呵的,有的甚至给了他一些赏钱。
因此,连着做了几天后,店里从掌柜到伙计都对他二人非常满意,俨然已经当成了自己人的样子。
想想也是,有谁会不喜欢能帮的上手的人呢,尤其是面目清秀态度讨喜的年轻人,总是更容易被其他人接纳欢喜。
同夏南山住在一个屋子里的宋氏就是一个很喜欢年轻人的人。
宋氏在这个饭店的后厨已经做了五年工。
她平时都住在店里,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家。
有时候店里忙了,她连家都不回,就留在店里围着灶台连轴转。
好在她家里也没什么人急切的在等她。
她的丈夫已经去世,父母带着小孩,比起回家,她更需要赚更多的钱补贴家用。
枯燥的生活让她衍生出两个爱好。
一个是到处听八卦,另一个就是到处讲八卦。
比起和自己同龄的人讲八卦,她更喜欢和年轻人讲。
她喜欢他们易于起伏的情绪,也喜欢他们对什么都感到惊讶的天真与旺盛的好奇心。
这让她讲起自己偷偷发现的左邻右舍的闲事来特别有成就感,好像自己分享的不是一件别人的私密杂事,而是一个惊动世间的巨大秘密。
此时,她就在绘声绘色的对夏南山讲一件她最为自得的秘密。
“阿夏,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个店能成为这镇子上最大的饭店吗?”
她先用一个问题开起了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