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他把在医院场景里的经历完善了一下背景,给汇编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故事。
他没有像之前那样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熟悉打字后速度越来越快,直到故事的结尾戛然而止,一气呵成。
一共花了十几张纸,看着挺多,但把这些修订成一本书又显得太薄。
‘这还不能称做一本书。顶多算是报纸角落板块上的一折故事。’
难怪洛城很少看见长篇小说,大家的经历都太分散了。
如果把故事整理成一个合集呢,又需要这些故事有共性,不然没有主题的大杂烩也没啥吸引力。
洛城医院里发生的事情虽然被刘凡加工成了恐怖故事,但背后的背景来自当年的一桩案件。
论主题可以归类到刑侦、犯罪。
‘在洛城当一个警察吗?’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想想俱乐部里的阿问和阿叹还在复活呢,在这到处都是罪犯的城市伸张正义似乎有些危险。
这不是超级英雄的时代。
‘唉……’果然他一个新手还是不应该想太多过远的事情。
仔细想想,当下的他更应该先把特长学了——由于现实里的特长太多,以至于他对游戏里的特长都不太感冒,而且他还没想好怎么和兰格神父提学厨的事情。
对了,猪排骨。
洛常安差点忘了房间角落堆着的箱子,里面还有两块不错的排骨呢——幸好没拆封前物品不会腐烂,不然放一天得坏。
立马给拆出来,洛常安从里面搬出了两块大肋骨,大小和那只竹猪对应。
虽然这点食材不足以增加教会的声望,但也够给教堂的大家加上一顿不错的肉菜,尤其是在秋凉的傍晚,一顿大肉排骨汤最好不过。
提着肉,他下楼找到了兰格神父,他正好在准备晚饭的食材。
一看见洛常安提过来的两块大排骨,兰格就眼前一亮,作为一名资深的厨师,他一眼就看出了骨牌不错的品质。
“这骨排上的肉厚实得很,难得的是还足够紧实,只要控制好火候,哪怕把肉炖得烂熟也不会从骨头上脱落。这吃排骨啊,最享受的就是从光滑的骨头上一口撕下整块肉,然后再吸骨头里面的骨髓,髓脂和肉的香混在一起,再来口暖汤……嗯~”
还没做呢,兰格就好像已经闻到肉排汤的香气,忍不住舔舔嘴唇。
“这肉排不便宜吧,你肯定花了不少钱。”
“我从学校后山打来的,不花钱。”
“嚯?有本事啊。”兰格惊讶,“竹猪那劲儿我都拽不住。”
洛常安就给他讲了讲当时的方法。
兰格听了啧啧称奇,“能套中猪也是厉害,论这方面手艺教堂是没人能和你比的。”
“但是兰格你的厨艺好呀,没有厨艺,打来食材又有什么用,总不可能生吃吧。”
“哈哈哈,也是。”兰格自信自己的厨艺,一听夸人就高兴。
他把骨排拍在案板上,叫住准备离开的洛常安,“你也别走了,咱们一块儿料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