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的物资,加上永不会迷路的导航,外带着大自然偶尔的赐予,想要独自一人渡过这片戈壁并算不上困难的事情。
至少除了天灾之外,戈壁滩上真的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到此刻的李天逸。
就是白马得受点委屈,毕竟这里不是什么水草丰韵之地,只能靠着李天逸之前准备些许料草渡过难关。
但也不能小看白马,本能驱使着它四处翻找,总能在枯树下、杂草丛中翻到些足以果腹的食物。
不过马毕竟不是骆驼,不能长期食用这些东西,所以还是要尽早走出这片戈壁。
在地图上简单量算了一下,好像距离到达下一片绿地的距离不过区区百多公里。
这样的话,只要全速前进个一两天便足以离开这一片地方。
是的,虽然这里的星空很美很宁静,但是这并非是值得他停留的理由。
随着一人一马的行进,一株胡杨孤零零地出现在了戈壁之上。
树皮淡灰褐色,下部已经开裂,但仍旧就有卵圆形的树叶挂满其上,树冠很小,但叶子很茂密。
在这片荒芜之地形成了一片独树一帜的颜色。
一开始这里并非只有一株胡杨,随着步伐的前进,更多的胡杨出现在了李天逸的视线之中。
不过这些胡杨都已经枯萎,树根裸露在了砂砾之上,佝偻着树干,树枝依旧平直,顽强而又不朽地站立在那里。
哪怕已经死去,但它仍旧为千年后的旅人指引着道路。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个胡杨之前似乎见过。
依稀记得高中时候的语文课本上,似乎有一篇赞美胡杨的文章。
别的忘记了,但有这么一句“我爱沙漠中的胡杨,它油绿的枝叶没有春天的幼苗那样娇嫩,但它也充满着无限的生机。如何使人生像胡杨林一样绚丽多彩,是胡杨树给我的思考——珍爱生命,无愧光阴。”
李天逸还勉强记得,毕竟当时他就在想,这到底会是多么牛B的一种树?居然会让人联想到要珍爱生命,无愧光阴。
现在看到了实物,倒也说不出来有这样的感慨,他只是觉得这不朽也许正是胡杨与光阴的约定。
它来便来,我在就在。
轻轻地拍了拍胡杨干涸的身躯,正如同千年之前一样。
如同光阴一样将这里忘却,李天逸继续着他的旅程。
没有遇到什么不可抵御的天灾,他很快就走出了这片戈壁,再次来到了水草丰韵之地。
白马肉眼可见的活泼了起来,就想甩开李天逸大朵快颐。
这一点自然不能亏待,李天逸下了马,解开了马鞍,拍了拍白马的脖颈。
白马知趣,活泼地跑向了河边,痛饮起了河水,又大口地吞咽着河畔的绿色牧草。
喜悦的表情已经洋溢在了那张长脸之上。
天上的雄鹰飞过,迎着阳光的方向翱翔,远山之下,有一点一点的白色散布在绿色的大地之上。
阳光有些刺眼,李天逸压了压帽子,眯起眼睛看向了远山之处。
有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