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云起身走了过去,这次,他在距离金圣更近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这只猫是三花吧?”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金圣扭头看了一眼,然后又专心去逗猫。
丁云见金圣没回话,嘴角勾起一丝冷笑:“三花在猫界算是颜值很高的,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因为毛发。”金圣这次回答了,很简短。
但他随后又补充道:“换我问你问题,你知道白猫为什么在猫界地位低吗?”
丁云笑着说:“因为毛发。”
“咦,你居然知道?”金圣似乎被提起了兴致,又看了丁云一眼。
“在自然界中,猫因为需要捕食其他小动物为生,因此潜伏蹲守是最常用的手段。”
“纯白色的毛发会让猫在潜伏时更容易被发现,尤其是晚上。而色泽越杂的毛发则有些类似于迷彩,能够起到很好的隐蔽效果。”
“因此在猫界普遍觉得三花颜值高,其实是慕强的一种表现,猫的潜意识里觉着三花的隐蔽效果最好,捕猎也就最厉害。”
丁云快速的补充完自己以前不知道从哪听过的理论,他不保证这种理论正确和具有科学性,仅仅只是听到过,便这样对金圣说了。
金圣这下再次看了丁云一眼:“你也很喜欢猫吗?”
丁云笑了,笑的很开心。
“不,事实上我不喜欢。”
金圣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了一变,从看着丁云的姿态,继续变成对着猫咪。
而丁云显然没有就此打住的意思,继续道:
“有句俗语说猫是奸臣,狗是忠臣。猫这种动物在遇到比它之前生活环境要好的主人时,往往会抛弃掉前任,说白了就是谁给它好,它就取悦谁。”
金圣冷冷的声音打断丁云的话:“人不也是这样?又有什么资格说猫?”
丁云眉头一挑:“可这样就是对的吗?”
“有什么不对!!”金圣的话音骤然高了几分,语调中有些森冷:“希望过的更好这是错误的吗?”
“我没说这是错误的。我只是觉得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不仅懂得如何会过得更好,也会懂得感恩,而不是有了好的便将以前与自己相伴的一切都给彻底否定。”
金圣的身体微微晃了一晃,似乎有所触动。
“对啊,人要懂得感恩。所以我才觉得猫狗比人要强。”
他这话说的有些不通,丁云正在皱眉思索,就听金圣继续道:
“在我处处受人白眼的时候,只有猫狗并不嫌弃我,只要我有一点点好吃的,它们就愿意蹭我、对我摇尾巴。”
“所以我现在更喜欢猫狗一些。”
丁云双眼眯了一眯:“是因为你的病情吗?”
金圣并没有回答丁云的话,而是近乎于自言自语说:“人怎么可以这样坏?那明明是一条生命啊,我只不过是没有经过同意就抱回了家里,他就敢当着我的面将它活活摔死。我记得它的眼神,很无助的望着我,可我什么也做不了。”
丁云眼神中透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他几乎可以想到金圣的心理创伤是从何时产生的了。
“我恨他!于是,我就趁他们睡着,悄悄在家里点了一把火,嘿嘿,哈哈哈~”
“那把火真大呀,差点儿连我自己也烧死了,好在那只小猫在天上看着我,给了我活下去的机会。”
丁云听着金圣后面疯疯癫癫的话,带着几分期待的,对着金圣使用了系统探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