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死鱼眼少年和短发女孩栖息的桥底、讨饭的街头、捞星星的小水坑里流过,转眼已经过了一个月。
宋语甜每隔几天,就会跑到山上找药草,捣碎之后敷在祝无哀的伤口上。
虽然以前从来没有什么交集,性格也很古怪,但她对祝无哀是真的好。
当祝无哀问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的时候,她就会回答:“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弄断手脚,这是欠你的。”
她这话倒也没错。
祝无哀原以为自己的伤短时间之内是好不了的,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嘛。
出乎意料的是,过了一个月,手脚神奇地恢复了,手可以抬起来了,人也可以站起来走路了,只是不能长时间站立。
这天,祝无哀和宋语甜蹲在街边,不远处的包子铺飘来香味,两人一起抬头,深深吸了一口,不够,又深深吸了一口。
宋语甜擦擦嘴巴,“不行,越看越饿,不能一直淌口水,我要去找点吃的。”
说着,三步一蹦地跑走了。
祝无哀没事做,沿着街道走来走去,早点恢复,就可以早点回到欢糖镇了。
这座小镇叫做劫毕镇,隔这座镇最近的一个村庄,叫做螳臂村,那座村庄和好几个小村庄连在一起,穿过螳臂村,再走个三四天的路程,就到欢糖镇附近了。
祝无哀暗暗盘算,等过个三两天,他就启程回欢糖镇。
路过一处脏兮兮的水坑,祝无哀看见,一尾漂亮的金色鱼儿浮在水面上。
祝无哀以为这鱼死了,但它微微转动的眼珠子,证明它还活着。
祝无哀忽然想起了江雨眠,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孩看见这么漂亮的金鱼儿呆在臭水沟里,肯定会觉得鱼儿很难受。
他俯身捞起金鱼。
“呆在臭烘烘的水沟里一定很难受,我这就带你离开,去干净的小溪。”
祝无哀把金鱼放进干净的小溪,正准备离开,却看见一个奇怪的老头走了过来,捞起祝无哀刚刚放进小溪里的小金鱼。
这老头扛着一把破锄头,赤着上身,背着一大捆荆棘,刺得后背鲜血淋漓,却面无表情,好像感受不到疼痛。
“种鱼喽~”
身负荆棘的怪老头来到一片空地上,用锄头挖了一个坑,把金鱼放进坑里。
“‘农民伯伯把玉米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玉米。农民伯伯把花生种在地里,到了秋天,花生也熟了,小猫看见了,就把小鱼种在地里’[1],它想,到了秋天,一定可以结出好多美味的小鱼儿。
“秋天到了,小猫跑去地里一看,哇,地里长出了一棵结满了鱼儿的大树,这下子,整个冬天都不愁吃穿啦!”
“咻~”
一颗石子破空而来。
砸在怪老头的额头上。
怪老头看向祝无哀,怒道:“小批娃儿,为什么扔石头打我?”
祝无哀道:“种鱼得鱼这种事情连小孩子都知道是不可能的,你这么大的岁数了,怎么比小孩子还要天真呢?”
“天真?”
怪老头轻轻抚摸手里的锄头,“想救小鱼儿的你更天真吧?鸡啊鱼啊猪啊,不都是咱们餐桌上的菜吗?你摆出一副可怜小鱼儿被活埋的表情做啥?”
“我只是觉得,你把一尾好好的鱼儿活埋了,比吃了它还要残忍。”
“都是杀戮,有什么区别?”
祝无哀想了想,认真道:“就跟鱼儿要吃小蚯蚓填饱肚子一样,人也要吃小鱼儿填饱肚子,这是正常的,可是你种鱼不一样,只会让小鱼儿白白受尽折磨而死。”
怪老头自下到上,认真打量祝无哀,“我现在只想问你,你是不是真的想救这尾鱼儿,如果想,就得听我的。”
“你想怎样?”
“我想知道你想救小鱼儿的心有几分诚意,你刚才扔石头打了我,现在,先拿石头敲敲自己的脑门,我不说停,就别停!”
祝无哀犹豫了。
怪老头满脸讥讽。
“怎么了,现在觉得不值当了?我他娘的最讨厌你这种虚伪的小批娃儿了!”
祝无哀皱紧眉头,随后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自己的脑门。
“砰、砰、砰……”
祝无哀不停地砸着脑门,额头上砸出一个口子,不停地涌出鲜血。
“好了,停!”
怪老头喊了一声,来到祝无哀面前,在他冒着鲜血的伤口处弹了一下。
“你觉得种鱼的我是天真、是荒唐、是残忍,其实,为了救一尾鱼儿用石头砸脑门的你才是天真,才是荒唐。”
怪老头让到一边。
“从某种角度来说,咱俩是同一类人,今天我心情好,鱼儿你拿走吧。”
祝无哀捧着金鱼离开。
他把鱼儿放进干净的小溪,慢慢恢复生机的小鱼儿撅着嘴巴,一边吐着泡泡,一边用圆溜溜的眼珠子瞅着他,呆萌呆萌的样子,让他笑出声来。
“你盯着我干吗?为了你,我的脑袋都被砸破了,很疼的。”
祝无哀用手轻轻敲了敲小鱼儿的脑袋,通体金色的小鱼儿不躲不避,只顾着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他。
“好啦,我走了。”
祝无哀转身离开。
边走边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血,自嘲道:“我好像干了一件傻事呢。”
……
“被打了?”
劫毕镇天桥底下,宋语甜递给祝无哀半个肉包子,盯着他脑门上的伤。
祝无哀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