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落日随大军出塞巡回突击了三次,遇到的都是小规模的抵御。因马匹所限,只能小规模的近塞突击,每次往返只有十天的时间,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塞外三百里之内。
经历了几番浴血杀戮浸润,躁动的残月刀越来越平静,定期的悲鸣也渐渐消失。残月刀出手时,体内的血气不再翻涌,每一次出刀,可以清楚看到刀光划过的每一个滴血瞬间,倒在刀光之下的每一张扭曲的脸。
沈落日握着漆黑的刀,自信地一划而过,幻化出一层犀利的刀影,面前的木桩留下几条均匀排列的细微刀痕。
“小子,一刀划过,木桩纹丝未动,进步不小啊!”老兵拎着空酒壶摇晃着过来,飞起一脚。
那一段立着的木桩,顿时散落为四片薄薄的木板。
“瞬间三刀,木桩已劈为四片,而每片薄厚几乎相同。”沈落日如此神速的进步,竟让老兵赞叹不已。
“老哥,最近一次出击,已寻不到胡人穹庐,他们应该已经迁徙到三百里以外了,传说中边城的战争也不过如此。”沈落日有些失落起来。
“小子,别急,真正的残酷搏杀很快就要到了。”
“残酷搏杀?”
“胡人善骑射,马匹众多,游弋不定,却分为九部,散落各处,才能保证足够的草地放牧,我军骑兵少,步兵多,不利大规模远攻。”
“所以必须步步为营,先利用骑兵近距离轮番突击,迫使边城外三百里游牧的胡人北撤,然后步兵向前推近扎营。”沈落日恍然大悟。
“说的好,然后我军再迁移百姓在这三百里内开荒种田,修建房屋,构筑城堡,破坏胡人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场,然后以此为据点继续向北三百里突击,胡人必然会出现恐慌,九部再次联合,选出全部精壮的士卒,拼死南下与我主力决战。”
“那一定会是一场波澜壮阔,血漫天地的决杀。”沈落日一脸神往地憧憬。
“哎,杀人这玩意,有时也会上瘾。”老兵叹着气,直奔厨房去了。
“我就要调走了,一起出去喝几碗。”孟小山有些伤感地与沈落日告别,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
“调走?”
“是啊,我要升任赵校尉的护卫队长。”
“你不是要擢升为我们第三小队的队长吗?”
“第三小队要归朱尔丹接管。”
“朱尔丹?”
“就是朱二旦,升官了,嫌名字土,找军中的杨先生改了一个儒雅的名字。”
“原来是他。”沈落日陷入了沉默,孟小山也沉默不语,二人一起进入军营外的小酒馆。
“来,干一碗,感谢你在战场上的保护。如果不是你,我早被胡人砍死了。
我们这一队最初的十个军头,几次搏杀,现在至剩下两个。”一碗酒下肚,孟小山有些感伤起来。
“你也为我挡过几次刀,就算扯平了,以后的日子会更加凶险。两军作战时,地位越高,更容易招来攻击,你自己要格外小心。”沈落日将老邢分享的作战经验,分享给少年伙伴。
“你也要小心些,朱尔丹宁愿舍弃护卫队长这个肥缺,主动要求接管第三小队,恐怕是有所图谋。”
“他的目的不是我,是老邢,跟你一样,他看到我的刀法进步太快了,也想找机会跟老邢学几招。”
“他是为了跟老兵学习刀法?”
“他跟你一样,从军是为了建功立业,不会放过任何进步的机会。一个野心勃勃,一心进取的人,是不会为一些个人恩怨牺牲自己的前途,起码现在还不会轻易冒险残杀自己人。”
“那你呢?难道你准备一辈子都做一个小兵,跟老邢一样。”
“我也不知道,至少我现在喜欢做一个边城小兵,喜欢跨马在风沙里驰骋的感觉,喜欢刀光剑影里弥漫着的杀气,喜欢鲜血飘洒在西风黄沙里的血腥味道……”沈落日很陶醉地描述自己的壮丽梦想。
“仗迟早会打完的,无论胜负如何。等战争结束了,你还会留在军营里?
戍边将士没有战争时的生活,是一种平淡,枯燥,寒冷,艰苦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真得没有仗打,我就退役回到中原,加入黑社会,可以继续过砍砍杀杀的日子。”
“你没病吧?难道你活着就为了杀人?”孟小山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儿时伙伴。
“从我拿起这把刀那一刻,注定要为这把刀而活。”沈落日轻轻摸了一下手中的残月刀,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起身大步消失在夕阳下的军营深处。
边城的军营开始陆续向北迁移,驻守的士兵和边民开始开荒筑城。
沈落日随着大军继续向更深入的地方突击,驰骋在白云青草间的沈落日开始感觉空气里有一种奇异的味道。
一种压抑,紧张的感觉在积聚升腾,越来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