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事了,江弦这才来得及和身边这位大哥打声招呼。
“这位同志是?”
“你好,我叫王卫国。”
“卫国同志,我是江弦。”
“你就是江弦?”王卫国一阵意外,“你的作品我全都看过,爱不释手。”
“谢谢、谢谢。”
江弦没听说过什么王卫国,很客气的从怀里掏出支烟递去,“卫国同志,是来《当代》改作品?”
“侥幸过了篇稿子。”
“叫什么名字?发表以后我拜读拜读。”
“拜读不敢,拙作一篇,叫‘惊心动魄的一幕’。”
“嗯?”江弦耳朵一动,很快抬起头,看向这个圆盘脸的陕北汉子、文坛的亡命之徒、中国文学的殉道者、大地的儿子、牛马般的写作、自杀式的勤奋、黄土高原上孤独而隐忍的硬汉——
路遥。
......
另一边,王扶捧着稿子回到办公室,戴上老花镜,捧着切糕一样厚的稿子。
一行行往下扫。
“芙蓉镇?”
与原作不同的是,江弦在修改中,弱化了《芙蓉镇》中他极讨厌的时事风云,转而加强对无耻人性扭曲的痛陈批驳,添加的角色“窦宝莹”正是充当这样的作用。
《芙蓉镇》写了整整19万字,王扶花了差不多8个小时才读完。
这算是慢的,找出好稿子是编辑的工作,所以老编辑们都掌握着一定的阅读技巧。
王扶平时阅稿有個习惯,就是用一根笔的笔尖,引着自己往下读,这样能更好的集中注意力,并提升阅读速度。
但在阅读江弦这篇《芙蓉镇》的时候,王扶完全不需要这样的辅助,她深深被其中每个字所吸引,整个人都沉浸于故事当中。
“还好从《当代》抢回来了!”
王扶一阵后怕,她险些就因为刘茵的掺和,错过一篇绝佳的稿子。
“这个刘茵,一定要找秦兆阳去告她一状!”
让王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部小说的章节结构,相当独特,类似于《水浒》和《红楼》的荣国府,总共四章,四章写四个时代,一章七节,一节一个人物。
没错,这部小说是以人物为框架,生旦净丑、花头黑头,轮番出现,粉墨登场。
每个人在时代中的扮相与遭遇,以这种形式呈现于眼前。
“哪怕是主流文学,江作家的作品也与其他人充斥着不同啊。”
“求新、先锋,这倒也是他的风格。”
“京城真是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王扶感叹几句,提起笔,稍作思索,随后写下句审稿意见:
[一曲严峻的乡村之歌,深刻反应了现实与人性。]
她站起身,捧起稿子,把《芙蓉镇》的手稿交给小说组副组长崔道怡。
“道怡同志,这篇稿子你看一下。”
崔道怡接到手中,先扫一眼她的审稿意见。
“少见啊王扶同志,这篇稿子评价这么高?”
“难得的好稿子!”王扶这么说,又觉得有些不恰当,毕竟这样好的稿子,在江弦手里已经是第三部了。
她正构思怎么重新表达,肚子这时不合时宜的叫了几声。
“审稿审的中午饭都没吃?”
“那会儿想着就差一点就要看完了,没想到还是看了这么久。”
崔道怡无奈笑笑,“你早知会我们一声,给你捎带几个凉馒头也是好的呀。”
说虽是这么说,但他也很理解遇到好稿子的那种感觉。
别说去吃饭,就连喝水、上厕所都不想,扭转头和别人说一个字都是浪费时间,都是破坏全身心沉浸于文章中的意境,只想在文字的世界里,将其一气儿读完。
“还好这样好的稿子不多,不然你天天废寝忘食,可要活活饿死了。”
“那我也是为中国文学献身,我希望这样的好稿子多一些。”
“也是,若真是那般,当个殉道者又何妨。”
崔道怡看眼手表,“现在来不及了,这么厚一篇稿子,我拿回家审吧。”
“辛苦崔编你加个班。”
“得看这篇稿子如何,是篇好稿子,那就不算加班。”
后世文坛有好事者,编了个“四大名编”,其中之一便是崔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