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鸣听得大惑不解。
侯胜指着星虫头部那个血红色的六角形契约标志解释说道:“血契通常是豢养灵兽的一般做法,但此法有个前提,就是灵兽的修为要比主人低上许多层次才行。如果二者修为相当,那么灵兽一旦身死或解除血契时,主人就会元气大伤的!况且灵兽只要血契成功,若是贸然解除契约灵兽也会身亡。”
血契居然还有如此规矩?
元鸣老脸难得一红,讪讪地收回星虫。
得,这不是充大方吗?拿了一个明知道送不出去的东西在故作姿态!
侯胜看出元鸣的窘态,正色说道:“无论如何,师哥的这份情意我侯胜是记住了!”
元鸣摆了摆手,星虫虽然珍贵,但他总共有七只,就是送给侯胜一只也没什么要紧,况且和侯胜也比较投缘,朋友嘛,贵在交心,一只星虫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来到郡城后,侯胜对他颇多帮助,就是方才那土鸡大发淫威时,侯胜也是奋不顾身地冲杀在前,浑然没有撇下自己临阵脱逃的意思。
如此朋友,还有什么不可交呢?
元鸣是一个注重自身修为的人,假借外物终不会长久,况且按他的估计,方才指挥一只星虫攻击时都如此费力,要是七只星虫齐出的话,不用对敌,光累就把他给累死了!
所以刚才的举动倒不是假客气,就是真的送给侯胜一只星虫也无妨!
然而,元鸣不知道的是,他随手赠送星虫的举动却在侯胜心中留下了终生难以磨灭的印象!
很多年以后,当侯胜终于进阶混沌期境界,在江湖上闯出了“齐天大圣”的偌大名头,当他再回忆此事时,得出的结论就是:“元鸣用一只血契过的根本不能送出的星虫而换取了自己终生不变的友谊,赤裸裸的阴谋啊!”
打扫战场,侯胜幸运地找到了一窝鸡蛋,顺手装到储物袋里,说道:“现下吃不着妖鸡肉,回家喝个妖鸡蛋做的汤解解馋也是极好的!”
二人离开乱葬岗子,正往回行走间,元鸣突然想到一事,“呀,我方才图省事,也把那只妖鸡给血契了!”
侯胜啼笑皆非,说道:“师哥,你这就有点莽撞了!高阶灵兽的血契是不能乱用的,这下取鸡血都困难了!不过血契这种事我也不太懂,还是回去问一下孟三吧!”
一路上,对这只妖鸡的来历二人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确定应该是一只罕见的灵兽。
按元鸣的估计,此鸡恐怕可以比拟人类修士的洗髓后期修为了!最后要不是有星虫相助,今天这个局面还真不好说。
万物有灵,修行界中不只人类可以引气修行,就是飞禽走兽,山石草木年深日久吸取天地精华后也能成精。但毕竟限于先天智力原因,草、木、兽类能修行的就极端罕见了。
同样,这些灵物一旦修行有成,那威力也是大得离谱,远超同阶人类修士的修为。
修行界中的修者可分为人族,妖族和灵族三类。
人族最多,灵族罕见,而妖族本就极少,加之由于千年前的人妖大战后更加难觅踪迹,恐早已绝种。
所谓妖族,就是那些族中留有特殊传承的逆天功法,修为进展奇快,修炼至顶阶可以化为人形的极少几种上古异兽而已。
人妖大战后,关于妖族的描述资料不知道什么原因几乎就消失殆尽,绝少流传,所以对于妖族,元鸣根本就没有听说过。
第二天,来到孟三店里时,这厮正在调教斗蟀。
几日不见,“大方”和“小三”的个头似乎又长大了不少,膘肥体壮,浑身流光溢彩,看来最近好东西没少吃。
孟三精神不错,向元鸣介绍说,他这些天专门为斗蟀配置的食物看起来大有成效,特别是喂食了一些补天阁自己豢养的奇虫之幼卵后,斗蟀变得粗暴嗜血,性情狂野,更加好勇斗狠起来。
元鸣首先感谢了孟三上次给他的独门血禁之法,然后随意坐下,慢慢喝了杯茶。
看见孟三的信心渐渐由上次的失利阴影中恢复过来,不禁为他欣慰。
孟三的话题永远是斗蟀。
二人聊了几句后,元鸣笑呵呵地道:“庆之,我这次来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我和侯胜搞到上好的斗鸡了!”
孟三一愣,旋即苦笑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这点破事还真让大圣和元兄费心了!其实我后来想了,这斗鸡血吗……嗯,说实话,即使是上好的斗鸡血也未必有用!况且,那沈阔的“铁拐李”身上也不见得就是涂的斗鸡血这种东西。”
元鸣摇了摇头,说道:“今次肯定有用,我们抓的这只鸡可不同寻常!”
说完,元鸣打开灵兽袋,随手把土鸡放出,他可没好意思说他和侯胜两人为了逮住这只鸡,差点连命都给搭上。
土鸡一出灵兽袋,扑棱棱飞到地上。
它猛地伸展了一下翅膀,梳理一番羽毛后,踱着方步,鸡冠高耸,两眼炯炯,绕着屋子转了两圈,有如出巡的帝王。
孟三见到这只土鸡后,明显是被吓了一大跳!
乖乖,如此大的一只公鸡!鲜艳的红黄羽毛流光溢彩,英气逼人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