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从敦威治去往密城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向北长途驱车,在漫长的山路中穿行五个小时以上抵达印斯茅斯,然后绕道301公路,在公路上行驶三小时后可以抵达密城。
这条路线能领会联邦的乡野风光,在州内大部分旅游杂志上也会作此推荐。数月之前,这也是密城往返敦威治唯一的选择,司马宣相当熟悉这条路线,他每个月都会这样开车往返。
但今天情况有变,从金斯波特开往大都会的列车今日开通,只需从敦威治往南行驶两个小时就能到金斯波特,乘上列车后北上,在车厢中享受不到三小时的悠闲时光,便可以抵达密城。
这条路线也实际连通了密城和大都会,两座城市驱车距离倒是不远,相比以前也算缩短了一个小时的车程。
司马宣自然选择了这条路线。若非因为要处理饰非的身份问题,他们本可以在金斯波特上岸,无需特意绕道敦威治。
和一路往北去往印斯茅斯的公路一样,这条路也修建在乡野,道路崎岖。
好在司马宣驾驶技术不错,尽管颠簸,但整体还算舒适。
“印斯茅斯是个怎样的地方?”饰非看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玉米田忽然问道。爱丽丝原本在跟着车内电台哼唱,听见饰非的问题,她停下来,试探性看了一眼司马宣。
司马宣直接从后视镜中看着饰非:“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只是好奇。”饰非有自己的理由。监狱里,鬼谷子给自己看过一种特殊的如软体动物爬行痕迹的符文,按他的说法,正是出自印斯茅斯。
所以如果让饰非来选,或许直接北上的路线更受青睐,他对这个有螺湮文的镇子非常感兴趣。但可惜司马宣赶时间,这不是一场闲暇的旅途,而是押送,身为囚犯的饰非没有选择权。
车内一时间陷入沉默,司马宣继续从后视镜中看饰非。片刻后他开口道:“印斯茅斯的规模和敦威治差不多,但因为在东北部,所以会与敦威治的山谷地形有所区别,它们有一片独自的临海海滨。”
“渔业与造船业是这里的传统,我也只去过一次那个地方,是个安静的小镇。”
“安静?”饰非注意到用词,司马宣点头,肯定道:
“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描述印斯茅斯的了,镇子上没有宵禁的规矩,但临到晚上八点,所有商店歇业,镇子上不会看见任何人。”
“每家每户都熄灭灯火,在床上等待入睡。甚至是圣诞节和独立日这样的大日子,这里也看不见庆典,夜幕降临后,城市就会陷入如摇篮般静谧的氛围。”
“这样的生活也太无聊了吧。”爱丽丝抱怨道。显然,这座城市不对她的胃口。
司马宣苦笑摇头,继续回忆:“但我记得当时接待我的那户人家说过,在一年中的某个时候,镇子上也会举办庆典。”
“不是圣诞节,也不是独立日,而是只属于镇子自己的节庆。我一时间想象不出来那地方会举办庆典的模样,只依稀记得,他们称呼那节庆日为黑潮日。”
“当印斯茅斯于一年中第八次迎来漆黑之潮时,我们会走向大海,成为祂的孩子。”
“听上去好恶心。”爱丽丝嫌弃道。但紧接着,她似乎想到什么,问道:“这镇子没问题吗?司马老大。”
“司里有调查过这地方吗?”
“从印斯茅斯纳入联邦管理后的百年间,这镇子都没有出过一起恶性治安事故。对周边区域来说,也是远近闻名的模范城镇。”
“你要以什么理由来对这样的城市申请调查令?”
“就说很可疑不就好了吗?”爱丽丝嘟囔道。司马宣就知道会这样,叹气道:
“有这种功夫调查莫须有的事,为什么不将更多精力放在已经确定的奇术灾害上。”
“老大你说的也是。”爱丽丝似乎被司马宣说服,学着饰非的模样,向座位后躺倒。她拉过来一边的毯子给自己盖上。
距离金斯波特还有一段距离,趁这个时间舒舒服服睡一觉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她昨天在监狱忙的够呛,今早又连轴转,淑女要是缺乏睡眠,皮肤就会大打折扣,那样一来,不论用多少化妆品和保养品,都会让美丽大打折扣。
爱丽丝闭眼,想象自己身处深夜的南瓜马车。车轮在乡野的道路颠簸,一摇一晃,困意涌上脑海。爱丽丝又开始想象自己穿着透明的水晶鞋,她一蹦一跳来到树洞前,好奇地看着树洞之下。
树洞里还有一个世界。她眨眼,想跳下去。但忽然间,她的手臂被人拉住,阻止了她的冒险。她回头看见一个戴着帽子的帽匠。帽匠的帽子戴的并不规矩,而是刻意用帽子遮住半张脸。
爱丽丝好奇,伸手掀开他的帽檐。很快,祂看见了帽檐下的假眼。
假眼以畸形的姿态镶嵌在对方的眼框中,眼中涌现绯红流光,他一字一顿,向自己说些什么。
“——快——逃!”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