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仙侠类吗?作家叫众乐乐,啥玩意?我还独乐乐呢。”于志强语气明显带着点火气,毕竟二十来天奋战在一线,多少让年入中年的他已经有些吃不消,再一个就是长时间的坚守岗位却几乎颗粒无收难免焦急了。
前面说过,这世界仙侠类已经步入低迷。可以说这二十来天,《诛仙》还真是于志强审的第一本仙侠书了。因此,于志强看到类型的第一眼,几乎心里就pass了。
不过好在,二十多天,也磨平了于志强的是棱角,如果这书是他上场的第一天看到,光是看到类型就可以直接宣布game over了。如今,经过两位副编的火力全开下,其实稿子也审的七七八八了,用他小弟的话就是再过两天,大家就可以全体带薪上班休息了。
也因此,于志强决定给《诛仙》一次机会,其他稿子可能会看个十来二十章,因为大多稿子都是新人写的,你指望看前三章出金子,还是洗洗睡吧,梦里啥都有。而老鸟作家的稿子也一般有专门的编辑对接,真出金子了他也不用苦逼的在这淘金。于志强决定《诛仙》看前三章,三章不行就拜拜,这是我最后的仁慈,于志强如是想着。
点开《诛仙》,发现开局并不是第一章,而是序章。于志强心说‘有点意思’,看资料似乎是新人,新人新书就敢写序章,不是自信就是自大,一般后者居多,他忍不住心里嘀咕:“难道是老鸟开新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咦!口气不小啊”身为是副主编,自然知道这句话。正因为知道,所以奇怪。
虽然奇怪但于志强还是继续看了下去,反正心里打定主意,三章不行就毙了。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志强愣了一下:“这开局真是有惊艳到我,起码吊打所有仙侠类,这作者有点墨水啊”,然后接着看。
于是。。一篇光怪陆离,一种前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修仙世界,在于志强面前展开。
于志强之前淘金,那眼睛就像激光眼扫射一样看的非常快,毕竟干的就是这一行。但可能是被开局给惊艳到了,虽然一开始习惯性的快,但又不知不觉间慢下来了,第一章,第二章。。直至第十章,当他看到‘只是张小凡却分明看到,与自己三年前初次现时相比,那些佛家“卐”字真言无论在大小上还是亮度上,都已逊色了许多’结尾时。顺手用右手中指敲了键盘的‘→’键,结果电脑没反映,于志强还以为是卡了,又敲了一下,还是没反映。于志强这才发现,不知觉间,已经是最后一章,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