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黑莲的地藏,眼瞳骤然紧缩,面露不可置信之色:“江晨!”
她的心刹时一乱,如瀑长发也被狂风吹乱。
“我就知道你还记得我。”江晨脚踩着堆积如山的白骨之海,一步一步向地藏走近,“毕竟世人皆知,你被我奸杀在浩气城头,所以你心中的恐惧,一定也是我吧?”
地藏光洁如玉的额头上,渗出一大片冷汗。
明明一个立于百丈骨佛之上,高耸如山,一个陷在白骨海洋中,渺小如蚂蚁,但两人的气势和地位,却好像完全颠倒了过来。
仿佛此刻正接受骨佛居高临下的审视的,不是江晨,而是地藏。
浩气城头的那悲惨一幕,仿佛又要重演。
地藏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江晨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又好像近在咫尺,响在耳畔:“怎么,连看我一眼都不敢?你对他的恐惧如此之深,又如何做我的对手?”
地藏喃喃地道:“的确,你的那张脸,是我最恐惧的噩梦……但幻术师最重要的一关,就是要学会面对自己心中的恐惧!”
一朵半透明的莲花幻影,将她笼罩在内,身形逐渐模糊,仿佛很快就要消散。
“想逃?”江晨纵身一跃,便跨越了虚幻的距离,登上了百丈骨佛的头顶,“你又能逃到哪里去?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着我!”
他伸手一探,就将莲花幻影中的身躯拽了出来,那即将消散的模糊身形在踉跄几步之后,又不得不重新凝实。
江晨揪住那人的脖子,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来呀!直视我,崽种!”
当他看清那人的脸面时,狂妄的表情忽然凝固住了。
“你……你是……”
被江晨提在手里的人,身高不足五尺,面黄肌肉,尖嘴猴腮,容貌无比丑陋。
这奇丑无比的侏儒,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愈显狰狞扭曲。
“每个人心中都有恐惧,你的恐惧又是什么?”
熟悉的嗓音从侏儒嘴里说出来,如同惊雷响在秦红衣耳畔。
这个人……韦英童子!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秦红衣瞬间将侏儒丢开,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转身拔腿就跑。
“依旧是那么美的背影,只可惜,已经不属于我……”背后的嗓音如同附骨之疽,幽幽地渗透秦红衣的耳膜,“十二年了,我始终记得那一天……你弃我而去的时候,知不知道莪多恨你?”
秦红衣捂住耳朵,大叫道:“别说了!你别说了!”
“嘿嘿嘿!我偏要说!你跟那个姓丁的,下了几个崽?下的崽像他还是像我?”
秦红衣迈足狂奔,语声呜咽:“我求求你,别说了……”
她的心脏被巨大的恐惧、愧疚和悲伤所填满,再也容不下其它念头,连呼吸都被噎住了,只剩下逃生的本能支配着身体。
逃!逃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她的脑子一阵混乱,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十二年前的那一天,她跟着丁纶一起逃出沙漠绿洲,也是这样惶恐不安,慌不择路,不敢回头。
十二年来的逃避,只是一场梦吗?这场梦为何如此真实?
不!我跟丁纶的十二年来的点点滴滴,都不可能是假的!
秦红衣脑中刚要浮现一丝反抗的念头,就被一阵尖锐刺耳的笑声打断。
“桀桀桀桀!你这个淫妇,终究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秦红衣悲呼一声,脑中的微弱念头立即被尖锥般的笑声搅得粉碎。
我为何会这样难受?
我失败了吗?
我究竟有没有逃出韦英童子的魔爪?
还是说,我其实早已经死在了十二年前?
意识逐渐模糊了,唯有韦英童子刺耳难听的笑声始终响在耳畔……
不知道跑了多远,直到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抽出体外,秦红衣才摔倒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
转轮王望着她的尸体,摇了摇头,淡淡地道:“连直面恐惧的勇气都没有,一个只会逃避的懦妇,不配称之为幻术师。”
街道的另一头,叶星魂的白衣已被鲜血染红。
他自己的血。
围绕在他周身的三柄飞剑,不断在他身上切割出伤口。而他手中的「冰霜」剑虽能一化二十三,如匹练般飞舞,却终究无法护住周身的每一个死角。
因为与他搏斗的不是人,而是剑。
真正的御剑者离他三丈开外,远在他的剑气所能攻击到的距离之外。
叶星魂总算知道,丁晴那个「魔剑」外号的由来了。
以气驭剑,飞剑取人头,这是几近魔幻的手段!
飞剑出手,丁晴已立于不败之地。
叶星魂的剑气再怎么凌厉精妙,「料敌机先」的预判再如何准确,都不可能打败一个够不着的敌人。只守不攻,终不可久。
他好几次想要冲向丁晴本体,都被三柄飞剑拦下,不得不回招自救。
身法再快,都没有“气”快。丁晴所倚仗的,正是那无形无色,却无处不在的“气”。
“嗤嗤嗤——”
剑气迸射,剑光纷闪,剑影错离。
叶星魂手中的冰霜剑化为百十道虚影,与三柄飞剑交击,激溅起一蓬蓬火花。
以一敌三,便不甚周全,只能护住致命部位。这也导致了他身上的细小伤口越来越多,力量也随着血液不断流失。
尉迟雅已看出了这一点,沉声道:“小雀儿,快去帮忙!”
朱雀虽早已战意勃发,却顾及尉迟雅的安危,迟迟不肯上前。
自从上次中了转轮王的调虎离山之计,害得尉迟雅差点被刺杀,朱雀就片刻不离她左右,吃饭洗浴睡觉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