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沟通著作权费用的事情,许倩倒是很坦诚直接,20万的买断价格,直接和一线的创作人看齐。
徐志秀在一旁轻微的点头,示意陈阳这个价格不低,对他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创作者来说,是极好待遇了。
陈阳犹豫片刻,没有接受完全买断,提出自己的要求。价格低一点都可以,词曲作者的署名权必须保留,另外他更倾向于定金加分成的模式,也就是说他自己更看好自己的歌曲。
许倩犹豫片刻,还是坚持20万买断版权,不过词曲作者的署名权可以给陈阳保留,其他著作权包含的所有权利,全部买断。
许倩犹豫一会,坦诚的对陈阳解释:“这个费用,是我个人出的。因为我觉得这首歌将来会成为自己的代表作品,歌曲的版权我希望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陈阳有些不解,一般都是签约公司出专辑的制作费用,里面会有一些收歌的费用。不过陈阳也没有过多追问许倩具体缘由。目前的情况,其实对于他一个新人来讲,完全是梦幻开局了。毕竟一个一线歌手按照一线创作者的档次,20万买了一个新人的作品,关键还给保留了署名权,这完全是在给陈阳抬咖,给他打广告啊。
陈阳不再犹豫,爽快的和许倩约定了随时签合同,办理著作权转移手续。
许倩提出了两个小要求,一个是要求陈阳后面参与到这首歌的编曲工作,还要配合做伴奏、录音,如果需要出差或者有其他费用都由许倩承担。另一个就是签订补充协议,著作权暂时不转移,许倩需要的话,再转移给她。
陈阳痛快的答应了,本来就是分内之事,把歌曲做好了,许倩唱出名了,不也变相证明了自己的才华,自己不也出名了。
正事说完了,大家都轻松许多,坐在一起闲聊。
“陈阳,我很好奇,你怎么会写出这样一首伤感的情歌?而且着眼的角度也很特别?”许倩忍了又忍,还是好奇的问。
“刚刚说过,因为一部电影,港台的片子《十月狂想曲》,不知道你们看过没有。里面有一个配角,曾生,他是一个舞台剧演员,他的妻子和他是同学,后来两个人一起工作、结婚、生活了很多年。妻子后来做了家体主妇,慢慢和他没有了共同语言,而他开始走红后,身边开始有了别的女人。”陈阳娓娓道来自己前不久看的一部文艺片,开始融入自己的想法和思路。
“我有时比较爱幻想,看到这部电影时,我就在想,他的妻子,面对这一切,会有什么想法?会做出什么决定?会不会后悔曾经的选择?当然电影里没有这么演,没有这些内容,都是我乱想的。”
“原来是这样,看电影也可以找到灵感啊!”许倩感慨不已,创作者的才华真的不可思议。
“是的,我一直认为,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陈阳习惯性把这句装逼的话,拿了出来。
“对,陈阳说得好,文艺工作者就是要在生活中,发现真善美,提炼出自己的作品,来歌颂真善美。陈阳做得很好!”徐志秀倒是很赞同陈阳的话,很是表扬了一番陈阳。
许倩那边找了一个律师,整理了一份著作权转移合同,直接发到了陈阳的邮箱。陈阳还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律师看一下,徐志秀主动提出要帮忙,电话联系了一个认识的律师朋友,让陈阳把合同发过去,没几分钟,对方就回了消息,合同没问题。
许倩和陈阳在徐志秀办公室打印了两份合同,双方签了字,按了手印,《囚鸟》的版权转让合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