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兰德扔下古温克,循声走过去。悄悄地蹲下身,只见树林间一片小小的空地上,一个人正在跟三个人对打!
瞧那一个人,是个老者。纯白的山羊胡子,鼻子下面还有两条高高翘起的髭须,也是纯白色的。看他年纪有五十上下,圆瞪着眼睛,尖鼻头薄嘴唇,颇有几分尖酸刻薄。
他身型十分精瘦,再看他的穿着,也是鲜艳夺目。头上戴了有羽毛装饰的夸张帽子,身上穿着肩膀宽阔的条纹外套,是紫色和鹅黄色相间的款式。下身豆绿色的贴身长裤,配了系着蝴蝶结的蓬蓬袜,跟一双尖头皮鞋。
这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风格跟前面那位少年颇为类似。想他定然也是个非富即贵的老人家。
少年惊讶地发现,那老人家手拿亮银色镶嵌金边的骑士剑,袍子下面穿着锁子铠甲。他傲慢地挥舞,招式优雅从容,非常讲究,简直如舞蹈一般。
“莫非他也是骑士?”
可是毕竟是一位老人家了,行动有点吃力。
对面三个人哪管他这些!他们叫嚷着一起冲上来,尽管姿态不好看,可是人多啊,三打一占着绝对的优势。
看那三个人,脸上脏兮兮,头发乱哄哄,衣服上缝缝补补,也没有款式可言。他们手上拿的兵器,是砍刀、斧子和大棒,兵器上锈迹斑斑满是缺口,哪有什么讲究。
“他们龇牙咧嘴,凶狠异常,再配上歪瓜裂枣的样貌,各种刀疤在一起,这三个会是好人么?他们就是所谓的贼人咯!”少年寻思道。
那老人家一个对付他们三个,前一分钟还从容不迫,但很快就招架不住了。眼看三个人围成一个小圈,就要把老头打死。
加兰德看到这些人行凶,立即就想帮忙。这次进城没有携带任何兵器,全都是为了顺利通关。空着手怎么打呢!
一摸腰间,他突然想起来了。
“谁说没带兵器,这么好的兵器我不是一直带在身上么!”
从阿赞那里没收的布鲁头,一直都没有还给她。当作护身符挂在腰间。别看它只是个小小的黄铜挂件,打出去威力可不小呢!
“给你们北方的傻瓜见识见识我的本事!”
加兰德解下腰带,扯了二尺长的布条。拴住布鲁头,一件趁手的兵器就有了。
他悄悄地靠近那几个人,挑选合适的角度和距离。
“看我把他头都打穿了……”
正好那边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他,加兰德抡起手臂一甩——正中目标!
只见其中一个贼人“哎哟”了一声,捂着脑袋蹲下来。等觉出疼痛,血已经飚出来来。那个人满头都是血,疼得直打滚。
“什么人!”
另两个人一起转头,发现了前来帮忙的少年。
加兰德微微一笑。
“是我打的,疼吗?”
那个受伤的家伙怒火中烧,大声喝道:“你是什么人,老子的闲事也敢来管!”
说罢举着砍刀朝加兰德走过来。加兰德也不客气,顺手送他一击,又打中这人的脑袋。这下他满脸都是血,扔下刀双手捂着脑袋叫唤。
那边的老头本来已经摔倒,这会看准了时机,从背后一击贼人,又刺中一人的小腿。那人也惨叫一声。战局顷刻间发生了变化,贼人的人数优势不再。就在此时,又听到远处树林里有人大声喊着:“兄弟们快一点,我找到老爷啦!”
“糟了,有士兵来了!”匪徒们一听怕了,撒腿就跑,不一会就消失在密林中。
看到他们跑远,加兰德才忍不住笑出来。
“笨蛋,哪来的士兵啊,分明就是古温克那家伙,晃着胸前的马玲在那里叫嚷。”
这个狡猾的家伙,真不是第一次玩虚张声势的伎俩。他自己就是个贼溜溜的家伙,肯定比任何人都清楚“做贼心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