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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骑着白马,带着五彩绫罗来接我

一个大胡子应声而出。

“从现在起,你被送给郎公子了,听他的指挥。”

“是!”

大胡子答应得痛快,却是咧了咧嘴。

郎奇察言观色,就知道人家不愿意撇家舍业跟自己去中原。

这事好办。

郎奇这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打了个响指,“克鲁罗!”

拿到了克鲁罗给的五百两安家费,大胡子立刻乐得嘴都闭不上了。

“太多了,太多了,用不了这么多。

这能买五百头羊,都够我再娶一房媳妇的了。”

按现代价格折算,这安家费足足给了三十万,高级人才待遇了。

将银子交给同袍捎回自己家,简单收拾了下,大胡子兴高采烈地站到了郎奇身后。

郎奇安排了下,哥萨克俘虏们被分派人手,照顾刚到手的马匹和羊群。

哥萨克们本来也是很好的牧人,干这个轻车熟路,倒是省得再麻烦地雇人了。

郎奇这下真的告辞了。

五十峰骆驼,六百多匹马,七十辆轻车,一千头羊的大规模商队隆隆启动。

“郎公子,你要来察罕浩特看我啊!”

泰松公主拼命挥手。

郎奇在白马上回头,微笑,“一定会的!”

回身扬鞭而去。

“羞羞,大姑娘留不住,自己就要求跟着人家走了。”

泰松回身挠姐姐的痒痒,“不许取笑我。

虽然他要人是误会,可要不是为了我,他学蒙语干什么?”

这倒也是,大家都点头。

泰松双手支着下巴,“他啊,一定会骑着白马,带着五彩绫罗,去察罕浩特接我的。”

这倒不是什么梦想,白马是现成的。

五彩绫罗?郎公子看上去是缺那玩意的人么?

姐姐兀浪哈开始琢磨收尾,“你跟衮楚克的婚约,终究是个麻烦。”

“姐——姐,那不是因为我一直找不到合意的,皇兄乱指的么?

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个满脑子肌肉的家伙,都没跟他说过话。

再说,皇兄当初约定,他继承了台吉之位才能成婚。

现在三年过去,奈曼老台吉虽然一直病重,却依旧坚强地活着。

要是他再活二十年,难道莪要等到四十岁嫁人么?”

歹青非常矛盾,“要是衮楚克因此造反怎么办?”

贵英恰倒是挺疼小姨子,“哼!他老实退婚罢了,要是敢起刺,咱们一万怯薛可不是吃干饭的。”

兀浪哈觉得头疼,“这件事,还是回去让大汗哥哥决定吧。”

“哼!大汗哥哥最疼我了,一定听我的。”

郎奇这边,事情都办完了,连通译都找到了,干脆绕过了边市,直接走向回程,奔宣府而去。

大胡子讨好地纵马跟在身边,向雇主介绍自己,“我叫孛儿只斤.呼和腾格尔。”

“黄金家族啊,失敬失敬。”

“唉,蒙古姓孛儿只斤的,没有十万,也有三四万。

我又不是嫡系,穷人一个。

因为一直在边市负责跟南人贸易,学了汉语,才有机会为郎公子您效力,一下子就发了大财。

您叫不惯蒙古名字的话,就叫我的汉名,包蓝天的便是。”

郎奇涨学问了,原来孛儿只斤的汉译是“包”,什么“呼和腾格尔”是蓝天的意思。

“包老弟,以后还要多仰仗你——”

话没说完,只见远处烟尘大起,无数骑兵从烟尘里冒出头来。

隆隆的马蹄声,震得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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