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看着书案上的大红帖子,冷哼一声,自嘲的靠坐在圈椅中。现在,天南江的人也有自己的把柄,又让人把自己的儿子迷的五荤六素,服服帖帖。哼!都是想利用自己,可我只有一个儿子,那你们自己去争抢吧!
自己要怎样才能摆脱为人刀俎的局面呢?刘盛陷入沉思,他推演了多种方法,得到了不同的结果,终于,他打定主意,站起身,拿笔沾墨,在铺开的白纸上写下一个大大的“权”字。只要有了更多的权利,才能让更多的人愿意留在自己身边帮助自己,。只要自己爬的足够高,最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那时候就有了足够的话语权和能力、人手,轻而易举的就能把他们通通除掉,然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了。
不对,还有一个,那个命大的柳十三,他也是从刘家镇逃出去的,想来也是个化名,他应该是叫刘十三吧!知道他是刘家镇的漏网之鱼,是自己的心腹无意中得知的,这其中也有董家的功劳,还要不要继续派人把他给除掉呢?或许,可以利用他,他应该也想为刘家镇的人报仇吧!刘盛在书房中来回踱步。
被刘世亨输给柳十三的玉簪,是刘盛平时头上常戴的,并不是刘家镇主家的传家之宝。真正的刘家传家之宝是书库里的孤本藏书,大部分都在那把火中焚毁殆尽,只有寥寥几本被自己的亲家提前拿出来,给了自己。所以上次儿子说玉簪被输掉,他并不是十分在意,想着没了就没了吧,到了主家人的手中,也算是物归原主了,自己帮他们带了出来,又还给他们,以后就不欠他们的了。
谁知道这个柳十三这么念旧情,都快二十年了,最终还是回去了刘家镇,不知道他看到那片残垣断壁,是什么心情,有没有想过,来找我们这些罪魁祸首报仇呢?呵呵,自己也是念旧情的,否则怎么会一直派人在那里监视呢?柳十三被他们追杀,可他运气还不错,竟然被他跑掉了。是啊,毕竟在云山湖学过武艺,身上是有些本事的。柳十三,刘十三,他到底是主家的哪一个人呢?
一通胡思乱想,直到管家来催,刘盛才匆匆换上朝服,上朝去了。
在荒凉的漠北以西,到处是砂石铺就的一片土黄色,要是起了风,连天都是昏黄的。这个时节,还没入冬,枯黄和寒冷已经统治了这片天地。从远处的一个沙丘后面传来一阵叮叮铃铃的驼铃声,慢慢的,一人一驼,从山丘后转过来,那人头脸都被一块布包着,只露出双眼,背上斜背着一根长长的棍样事物,也被布包着,看不出是长枪还是铁棍,或是什么别的长兵,那个人腰间左侧挂的刀鞘,右侧挂的水囊,身上披着皮袄,脚上是一双陈旧的皮靴。胯下的骆驼背上,绑着一卷崭新的狼皮。
茫茫的戈壁滩上,通常要走上百十里,才会有一个聚集点,其他地方都是没人管的无人区,遇到狼是常见的事,只有真正有本事的人,才敢独自上路,这个人明显就是。
十方集,是方圆百里最大的聚集地,这一人一驼,终于在日落之前到达十方集。街上游荡的胡商们看到这个人骆驼背上的狼皮,大声呼喊着要和他交易,他却如同没有听见一样不去理会,径直走入一家客栈,没有把骆驼的缰绳交给伙计,自己亲自去后面把骆驼安顿好,背起骆驼背上的货物,才去前面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