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因为平日基本都攻略秘境,应对阳光包裹的也颇为严实。
摩尔斯用匕首切下小片肥肉,略带着生血丝毫阻挡不了他将其吞入腹中:“说真的,像伊什小哥的这种实力,真是让我们望尘莫及,再次感谢今日的出手相助,只可惜户外饮酒视为大忌。”
我也从背包中取出了风干腊肉和水果与之分享。那是生长于藤蔓上饱含糖分与水的紫色或者红色的球形浆果,被称作“球果”,可以理解为苹果大小的葡萄。
“举手之劳,况且,我也拿到了相应的东西。”
我有意提到那块正拴在我的随行马车之上被切成三段的翡翠,其核心我也秘密收入囊中。比起我所获取的报酬,他们的晶体原石也不会太差。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世界的翡翠是不算太高,价值虽比不上魔法晶体,奈何那尊玉像体积庞大,我并不觉得他们会简单的放我离去,但要让我轻易放弃这尊的翡翠,他们的实力还远远不够。哪怕再高级的文明,只要存在货币机制,便会存在见钱眼开的人,杀人越货这种现象在这个世界并不少见,同样的,若是他们率先发难,我也定会反制于人。在谈话期间,我可是随时做好他们围攻于我的准备,眼前的烤角牛肉也是银刀试毒之后,方敢填入嘴中。
从谈话,和观摩他们在作战时同伴之间的协同关系,他们貌似并不像是毫无道义之人,但这无法成为所谓的判断依据,只有在这批翡翠运往城区完成交易之际,我才能相信他们的人品。
那个无声女孩貌似对他们的拯救者有些兴趣,但针对于手语,我是一窍不通的,只得靠他们翻译。
摩尔斯在看完兰朵的手势后,向我转述:“伊什先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冒险的呢?”
“大约是在三年前。14岁那年,我跟随旅行商队,便没有在某个地方刻意落脚。两年后,生意不景气,商队解散,我也是于那个时候踏上了单人冒险。”
倒也有过组队的机会,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同样没能维系下去。所以想你们这种关系,当真是羡慕。我想这样说,可因为初次见面的关系,没能开口。若是多说了什么,他们以此为引,邀我入队,贸然的拒绝反倒显得我无情了。或许接受他们一起露营的邀请,便是我有和人作伴的愿想,又或者我在等待他们向我出手,将他们的战利品一并笑纳。罢了,无心细究。
火光跃动在每个人的脸上,他们像是约好了似的,开始向我介绍各自的故事,随着谈话深入,得知了兰朵无声的原因,是她幼年时期研习火魔法时,被热气流灼伤了喉咙,后因救治不及时落下的病根。好在这群同伴能收留于她,甚至还为了能与之正常交流学会了手语。年龄最大的左格与队长摩尔斯都是退伍士兵,杰德与托马斯曾经担任过私人护卫的工作,而牧师修,则是地方上的教堂削减规模后转而从事了冒险者的工作。
有时,真会觉得像他们这样简单的组个小队,认识一群不错的队友,共同狩猎与攻略,靠接委托赚取的报酬生活,晚间像这样燃起营火,在一个城区长久驻足,娶酒馆柜台的漂亮姑娘为妻,买一间打算太大的房子,再养两匹马,空闲时去他国旅行,或是爱上沿途的风景便在那儿定居,生一两个孩子,普普通通的度过余生。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应该都是幸福的生活。
若真是走这条路,那三块翡翠人像已经足够我像寻常生活迈出第一步了。可我总觉得不应该止步于此,还未见识完整个世界,仍未知晓自己身处于此的原因,诸多疑问和未知笼罩心底,不清不楚的过完一生那绝不是我想要的结局,果然应该再远处走走看。这应该说是冒险精神呢,还是求索精神?
其余人都睡下了,先留摩尔斯守夜,他们决定好轮流守夜,让我安心入睡。而我无心入梦,只在闭目养神伪装安眠,在临近凌晨之际提前赶路。
郊外的夜格外漫长,我驾车驶向大路,避免惊扰哥布林或是食尸鬼,引发不必要的战斗。
整夜无眠算是家常便饭,单兵作战就是会有这般坏处,可要寻觅一个可靠、可信,且还要身手了得的同伴谈何容易。尽早去往大城镇吧!那里的强者更多,兴许还能遇到故人。不过在此之前,先将自身的容错提高到能应对一切不可控因素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