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这不对劲吧,你跟进浴室的那个人真的是同一个吗?”“万能的圣父啊……”
“…………”
约翰被几人的目光盯得不自在,一脸无所适从的站在原地。
经过理发剃须一番清洁,再换上奈芙买来的西装,约翰就像换了个人一样。虽然因为长时间露宿街头和食不果腹导致的颓废气场依旧有所留存,但整体样貌已经好多了。
更要命的是,他理了发之后,大伙才看出来:约翰在男人里面竟然属于英俊的那种类型。
之前因为茂密的毛发遮掩所以看不出来,现在将它们一扫而空,众人才发现约翰的脸型竟然是如此的棱角分明,五官也是立体且深邃,高挺的鼻梁、淡薄的嘴唇,搭配上如星辰般冷清的银色眼睛,透露出一种神秘而迷人的气质,仿佛是上天精心雕琢的杰作。
“你怎么从来不告诉我们你是个隐藏的帅哥啊?”菲娜惊叹道,“要早知道你这么帅,我当初就不讹你了!”
“你又没问我。”约翰说的理所当然,只有在开口的时候众人才能感受到他还是那个脾气臭到发瘟的约翰,“而且我并不觉得英俊的容貌是什么值得拿出来显摆的资本——话说我也不觉得我自己长得有多好看……”
“约翰先生,请对自己有自信一点。”丽萨则仿佛是被激活了某种开关般,眼睛直勾勾的往约翰的脸上看,“您比我见过的所有圣父和圣子的雕像,都要更接近艺术品!”
“恐龙化石也算艺术品。”约翰不爽的调整着自己的领带,“这玩意怎么打来着?”
“让我来吧。”奈芙走上前去帮约翰调整领带,“我爸教过我怎么打领带,虽然目的是为了让我帮他打领带好节省一点时间,不过会一门手艺总可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派上用场。”
“对啊对啊。”菲娜附和道,“就像我以前学会的理发和剃须,今天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哼。”约翰冷哼一声,没搭理菲娜,而是转头看向奈芙,“你为什么要挑这件西装?”
“我的父母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传授社交的礼仪,还有穿搭什么的,所以我对自己选衣服的眼光还是很有自信的。”奈芙一边熟练的打领结一边解释道,“我在附近逛了逛,找到了一家服装店,一进门就相中了这件衣服,不知为何,我就有那么一种你会跟它很搭的感觉。”
“现在一看,我的眼光果然没有退步。”打完领结,奈芙后退两步,仔细端详道。
“道理我是懂……”约翰则皱着眉头,仿佛这件衣服让他浑身不舒服,“你为什么要选墨绿色……”
这件西装的颜色很深,不仔细看的话可能会把它当成黑色,但若仔细端详,就会发现其实是一种接近黑色的深绿色。而与其搭配的领带则是黑绿相间,约翰盯着上面的绿色方块,陷入了沉思。
“我,我觉得这种颜色跟你的眼睛很搭呀。”奈芙有些慌张,“你不喜欢吗?要不我拿去退掉……”
“算了,就这件吧。”约翰最终放弃了端详手中的领带,他走到桌边,拿起了自己刚才从兜里掏出来的左轮手枪,以及从菲娜的父亲身上没收来的折叠刀。
“没这个必要吧?”丽萨赶紧上前阻止,“只是吃个饭而已……”
“很有必要。”但约翰还是坚持把左轮和刀放进了兜里,“这是谈判破裂后的最终手段。”
“……”直到这一刻,众女才意识到,她们好像把整件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毕竟能跟约翰认识,对方又能是什么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