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一看不打紧,就见那张博雅在自己手下各主管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势……简直就是赵文莺的翻版嘛!……而当张博雅发现窗户边有人而那人又是包拯时对他莞尔一笑,那身上的气势立刻化身为小猫咪一般的温柔……看的包拯是立马满眼的小星星……
不过各位可千万别以为老包就此对人家产生了一种爱恋情结,这种感觉说白了就是一种好感而已。
王宗实请老包吃饭自然是尽心尽力,抛开达辉朗的因素,就算是包拯那也是历史名人呀。请这样的人吃饭怎么也比请影视明星强,那可是倍儿有面子的事。
也就在昨天晚上包拯认识了张博雅的女儿李鑫鑫。李鑫鑫乖巧可爱,对这个黑叔叔也很喜欢,拉着黑叔叔讲自己娘亲的故事,二人相处的倒也和谐。
包拯是知道张博雅母女的事的,他也很同情李鑫鑫。李鑫鑫虽不是遗腹子,但是生下来还没记事父亲就不在了,在这一点上大富翁就比李鑫鑫要强的多。
而李鑫鑫因为心中没有父亲的印象,所以对和母亲走的近的男人天生就有一种亲近感……
……
这顿饭没有出去吃,李本山请来的两个厨师是一顿煎炒烹炸,饭菜也做的甚是可口。
李本山想让李氏在这边住一个晚上明天再走,因为大富翁和赵宗实这一段时间都要住在李家的,毕竟住在这里照顾也方便。
达辉朗却想当天就走,自己和二女已经快半个月没见面了心里甚是想念。而且地下车库堆放了大量的物品需要往大宋传输,他也不想出门耽误太多的时间。
李氏倒是同意达辉朗的想法,既然出来散心早走一天晚走一天倒也没什么。只是已经有半个月没看到两个女儿了,心中也甚是想念。
张博雅倒是无所谓,她将公司的事情已经安排完毕,行李也已经准备好了。只要到幼儿园接上女儿是随时都可以出发的。
大富翁和赵宗实对李本山也熟悉,对李静静更是熟的不得了。在李本山家住也完全没有陌生感,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适应一段时间这些说法。
包拯是陪大哥出来的,达辉朗去哪他自然要跟着。
赵宗实倒是想跟着去旅游,不过他也知道这次来现代社会需要他学习的东西太多了。而且姑父的时空之门也不知道能保持多长时间,所以他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到最多的知识而由不得他任性。
李本山等人见劝不住李氏几人也就不再劝说,而是一人从身上掏出一张银行卡送给李氏。
李氏连忙拒绝,说姑爷有钱,自己和姑爷一起出门让他花钱就可以了……